第7章 悍匪孙海波-赔我的午餐肉!(2/2)

孙海波与田园哆嗦了半天,听到这句话几乎不敢相信。他们原以为必被认出,没想到竟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然而几秒之后,田园却勃然大怒,不依不饶:“什么?搞错了?我在家喝得好好的,你们半夜把我抓来,一句错了就完事?赔我的酒!赔我的午餐肉!”

警方理亏,只得软语劝解:“案件重大,确实产生误会,十分抱歉。”

孙海波见状,忙劝田园:“行了,他们也不容易,没事就好,快走吧。”

田园一边向外走,还一边跳脚嚷嚷,表面虽强硬,内心却狂跳不止:“天啊,居然没查出来!吓死我了,赶紧回家喝点酒压惊。”

此事也不能全怪警方判断失误,换作任何人都会如此推测。若只是一人认不出尚可理解,但三人都未认出,警方自然难以继续深究。

更何况储蓄所所长曾提供线索,称劫匪是“疙瘩眼”,而田园在他面前吓得发抖,他却仍未认出。只能说他本身辨识能力有限,警方也无可奈何。

但若说警方毫无责任,也不尽然。

孙海波事后表示:“我们作案时都穿着大衣、戴着帽子。但指认时,我们早已换回便装。他们却没让我们重新穿戴作案时的衣帽,这样怎能认出?如此怎能破案?”

然而事实就是如此巧合,若非这一疏忽,两人此次必难逃法网。警方对现场弹头进行检测后,确认与杀害高连国并被抢走的枪支匹配。若当时被指认出来,他们必然面临死刑。

回家后,孙海波与田园惊魂未定,深感侥幸:“我们这是捡回一条命啊,一只脚都踏进鬼门关了,看来得暂时收敛。”

孙海波奔波一年,杀了一名警察,又抢了一次银行,却分文未得。他放弃了生意,辞去工作,彻底断了收入来源。虽心有不甘,却暂无他法,更不敢再轻举妄动。

于是他转而帮妹妹照看孩子,低调生活。半年后,自觉风头已过,他重新开始谋划,并总结出四条经验:

第一,田园被怀疑主要因其“疙瘩眼”特征太明显。今后若再行动,须尽量避免他暴露身份。必要时,须进行乔装打扮,以作掩护。

第二,高连国的枪不能再使用。警方已知抢储蓄所与杀高连国的为同一伙人,可通过子弹追查枪械来源。因此今后只能持枪威慑,不可开枪。

第三,此次与警方正面交锋、经历审讯,增强了心理抗压能力。这次失败可视作一次演练。

第四,若欲实施大案,仍需增加人手与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