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审判(2/2)
1997年3月21日,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后,该执行的执行,该服刑的服刑。
最后,我们不妨做个简单的总结。
虽然鹿宪洲在弥留之际留下只言片语,但许多真相随着他的离去永远成谜——他为何越狱?越狱后究竟还做了什么?这些都无人知晓。
可以肯定的是,从他越狱的那一刻起,他的人生就已经走上不归路。
本是死缓之身,再被抓回必死无疑,于是便肆无忌惮,活一天算一天。
而郭松则不同。
“他原本四年刑满释放,有了家庭,生了孩子,开着理发店,生活勉强过得去。为何还要跟着鹿宪洲铤而走险?他图什么?难道真的相信靠抢劫能发家致富?”
结果分文未得,白白葬送了自己。“这无疑是血淋淋的教训。”
现实生活中,若有人拉你合作,无论是做生意还是干其他事,都要先想清楚:你自身有什么价值?对方看中你什么?
鹿宪洲本就是将死之人,自然无所顾忌。他看中郭松的,正是其贪图小利、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特质,所以才拉他一起搏命。
至于黄民平,则完全是出于哥们义气。
这引发我们深思:当朋友求助时,该如何把握分寸?每个人或许都有不同答案。
但有一点很明确:在伸手相助之前,必须想清楚能否承担后果?这个朋友是否值得你冒险?
就像借钱,如果决定借出,就要做好对方不还的心理准备;如果指望对方偿还,不如一开始就找理由婉拒,以免日后追债伤感情。
当然,这只是个人浅见。总而言之,在法律底线之上,这个朋友在你心中值不值得帮?想清楚这一点,便可做出选择。
最后说到亲情。
鹿宪洲的弟弟鹿宪勤和女友张颖,他们该不该帮?“若帮,是罔顾法律;若不帮,是罔顾亲情。”
有人可能会说:“大义灭亲的道理你不懂?”
“我懂,但我才疏学浅,不敢妄下论断。只能说,若是我面临这般境地,恐怕会选择亲情高于理智,该出手时仍会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