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惊天大劫案-悍匪鹿宪洲(2/2)
四个月后,东窗事发。6月24日,他被警方逮捕。尽管技术娴熟,但毕竟经验不足,最终落入法网。
这一下案情就严重了——三辆皇冠轿车,即便放在今天也价值不菲,在当时更是数额巨大。
1992年,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险些就被执行枪决。
听到判决时,鹿宪洲惊出一身冷汗,暗自庆幸保住一命。然而,若要刑满释放,死缓改无期,无期再改有期,至少需要服刑19年。
那年他刚满三十,正值而立之年,岂甘心在狱中耗到年近半百?他不愿就此认命,一心想着“干大事”。
于是,越狱成了他唯一的选择。
然而谁都清楚,越狱难度极大,即便成功,也大多难逃追捕。除非外面有人能帮他隐藏身份、远走高飞——但若真有这等能耐,又何必等到越狱?
因此,只有那些重刑犯或死刑犯才会铤而走险。
不过,光有胆量还不够,更需要时机。而在鹿宪洲服刑期间,这样的机会竟真的出现了。
当时正值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国家对监狱的拨款仅维持在正常需求的60%到80%。为了节约开支,监狱不得不在各个环节精打细算。
就连高墙上的电网,原本24小时通电,也被调整为间歇供电——或隔天通电,或昼通夜断。如此一来,每天能省下十多个小时的电费。
这就像有些路灯隔一盏亮一盏,都是为了节省开支。当然,也不排除其他可能——比如虚报用电量,中饱私囊。不过这只是猜测,具体内情不得而知。
总之,一切为了省钱,而省下的钱流向何处,便无人知晓了。
鹿宪洲所在的监狱,恰巧就采用了这种间歇供电的模式。按理说,这属于内部管理信息,不知怎的却被他知晓了。
得知电网并非全天通电,他心中一动——此前他一直以为那电网日夜带电,触之即亡,如今却看到了越狱的突破口。
若是电网始终通电,翻越高墙无异于自寻死路,但现在,情况不同了。
此外,服刑期间的劳动安排也为他提供了另一重条件。在监狱中,犯人并非整日闲坐,而是必须参加劳动。
这既是思想改造的途径,也是为了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以便出狱后能够谋生,同时也能为监狱创造经济效益,可谓一举三得。
鹿宪洲被分配到的劳动项目,是织毛衣。让一群大男人终日与毛线针打交道,这场景如今想来颇有几分荒诞。
坦白说,即便手艺再精,在那个年代,一个男性出狱后靠织毛衣维生,几乎难以为继。
当然,若在今日,或许另有一番可能——开个直播,打一张“刑满释放、自食其力”的悲情牌,说不定反而能吸引关注,成为网红。
但在当时,这条路显然走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