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达成共识(1/2)

1988年,章俊提前半年获释,却也因此失去了原有的工作安置,只能自谋生路。

凭借在部队学会的驾驶技能,他先开了一年微型面包车,随后又驾驶212吉普车,最终转行开起了出租车。

至1990年年中,29岁的他放弃了出租车行业,转而在武汉市中南商业大厦门口摆摊贩卖磁带。

那时正值港台流行音乐风靡大陆,这一行当利润颇丰。

然而好景不长,没过几日,他的磁带因无照经营被大厦管理部门悉数没收。

为要回这批货物,章俊四处托人,最终找到一位绰号“兔子”的中间人。

对方坦言自己无能为力,但可以引荐一位在工商局工作的朋友——周旺弟,外号“三毛”。

在兔子的牵线下,章俊与年轻他六岁的三毛相识了。

前文曾提及,三毛素来讲究义气,既然朋友相托,他分文未取便帮章俊要回了全部磁带。

自此,二人关系迅速升温。

三毛常到章俊的磁带店听歌闲坐,而章俊也从旁人口中得知三毛为人仗义、口碑极佳,便更加用心经营这段友谊。

后来磁带生意日渐萧条,章俊便时常开着姐夫的出租车载客贴补家用。

某日他在汉口送客后,顺路去找三毛闲聊。

言谈间,三毛突然问起:“开出租一个月能挣多少?”

章俊如实相告:“千把块钱。”

三毛听罢轻笑:“咱俩真是半斤八两。”

其实这收入在当时已属不错,但于他们而言,仅能维持温饱,距离纸醉金迷的生活还相差甚远。

随着话题深入,二人发现彼此都怀揣着“干大事、赚大钱”的强烈渴望。

三毛顺势提议:“将来若有机会弄大钱,咱哥俩一起干。”

这话虽未挑明,却已透出铤而走险的意味。

章俊将这句话牢记心中,对巨额财富的渴望日益炽烈。

不久后某日,章俊载到一位做生意的老板。

那人拎着硕大的密码箱,上车时趾高气扬。

抵达目的地后,老板下车时不慎绊倒,箱盖摔开的瞬间,洒出满地钞票,粗略估计不下百万。

车内的章俊看得目瞪口呆,良久才回过神。

他再无心思营运,径直驱车找到三毛。

描述完所见景象后,他故作惋惜:“早知道他有这么多钱,若是准备充分干上一票,一辈子都够用了。”

这话实为试探,想探探三毛的口风。

果然三毛也连声叹惜:“这样的肥羊,可遇不可求啊。”

章俊闻言眼前一亮——有门!

两人就此展开讨论,最终达成共识:此类随身携带巨款的富豪实属罕见,他们通常自有专车,打车时更不会携带如此巨额现金。

正当惋惜之际,三毛灵光乍现:“依我看,不如直接去银行门口蹲守,看谁取了大额现金就下手。”

章俊立即附和:“此法甚好,找目标容易多了。”

择日二人前往银行门口观察良久,却觉得此事似可行又似不可行。

究其根源,他们尚未到不抢劫就活不下去的境地——即便发不了横财,总还能勉强度日。

但既然话已出口,两人都硬着头皮继续踩点,其中也不乏好奇心驱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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