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不恨你,我恨这局(2/2)

她想起武曌说“刀不该有脾气”,想起紫宸殿里那碗断头酒的滋味。

她深吸一口气,把涌到喉头的怒气压下去:“陆舍人说笑了,柳氏母子早已暴毙,这孩子……”她扯了扯阿丑的破褂子,“不过是街头捡的。”

陆承恩的眼底闪过失望。

他整理了下衣袖,转身走向小轿:“夜枭大人好手段。”他上轿前回头一笑,“改日再讨教。”

轿帘落下的瞬间,惊蛰听见锦囊中传来细碎的响动——像是指甲盖大小的铜铃。

她突然想起柳宅偏院的老槐树,想起昨夜风过时,檐角铜铃也是这样轻响。

是监听器。

她的后颈沁出冷汗。

陆承恩早就在柳宅布了耳报,所以才知道柳氏临终的每句话;他跟踪她到贫民巷,也是为了看她的“慈悲”能做到哪一步。

这个男人不是在争权,是在玩一场以人命为棋子的游戏,而她,不过是他新得的一枚棋子。

当夜,惊蛰在暗卫房里点了三盏灯。

炭笔在宣纸上游走,她把陆承恩近半月的言行一一记录:在大理寺审犯时,他盯着犯人溃烂的伤口笑了半柱香;在御花园遇见被杖责的宫娥,他用扇骨挑起她的下巴说“这眼泪比珍珠亮”;今日在曲江池,每说一句“可怜”,右手就会不自觉摩挲左手腕内侧——那里有块淡青的胎记,被衣袖遮着。

前世在警校学的犯罪心理学突然涌上来:性兴奋时,人体会有不自觉的“愉悦标记”,可能是摸某个部位,或是重复某个动作。

陆承恩的“慈悲”“可怜”,不过是他兴奋时的遮羞布。

“你把杀人当看戏。”她盯着纸上的时间线,炭笔“啪”地断成两截,“那我就让你当戏里的丑角。”

次日卯时,惊蛰在陆承恩必经的永巷墙根埋下半页账册。

纸页边缘染了茶渍,看起来像从旧本子上撕下来的,内容是“柳氏于七月十五,将户部印信副本交于北疆商人康三,得银五百两”——康三是陆承恩的茶商好友,去年替他运过私盐。

三日后,张延禄来送密报。

他的手指捏着黄绸,指节泛白:“中书舍人昨夜召了边贸牙人问话,被御史台的人撞个正着。”他抬眼,目光扫过惊蛰案头的炭笔稿,“陛下说,夜枭该学学如何‘借风’。”

惊蛰望着窗外的飞檐,嘴角扯出个冷笑。

陆承恩爱操纵别人的命运,那她就操纵他的欲望——用他最贪恋的“戏”,引他一步步走向绞架。

深夜,她靠在床头打盹,忽然坠入一片血雾。

柳氏站在雾里,怀里抱着两个孩子:一个是她救的小婴儿,另一个,竟是前世在毒枭别墅见过的陈宝儿。

陈宝儿的脸和小婴儿重叠,哭着喊“阿姐救我”。

惊蛰猛地惊醒,冷汗浸透里衣。

窗外传来细碎的脚步声,她翻身摸刀,却见阿丑缩在门槛边,怀里抱着个粗陶碗。

“阿姐,粥。”他把碗放在地上,转身就跑,影子被月光拉得老长。

碗里的粥还冒着热气,浮着几粒红豆。

惊蛰盯着那抹红,突然抄起案头的铜镜砸向墙。

“哐当”一声,碎片飞溅,有块扎进她手背,血珠顺着指缝往下淌。

“我不是怪物。”她对着满地碎片喃喃,“可若要在这宫里活下去……”她捡起一片碎镜,映出自己染血的脸,“就得比怪物更懂怎么吃人。”

宫墙外,张延禄立在阴影里。

他摸出袖中铜牌,用小刀刻下新字:“夜枭,始噬主食。”风卷着他的衣摆,远处紫宸殿的灯笼还亮着,像两团永不熄灭的火。

次日清晨,张延禄捧着黄绸卷站在暗卫房外。

他叩了叩门,声音轻得像片雪:“夜枭大人,陛下召你去紫宸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