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2章 建立商会制度!柴荣设“商户代言人”,商贸纠纷有处解(1/2)

显德八年暮春,汴梁的晨光刚染亮鼓楼,商业街就响起了一阵争执声。绸缎庄老板李掌柜正揪着布商王老三的衣领不放,两人脸红脖子粗地吵得不可开交——王老三上月给李掌柜送的绸缎,比约定的匹数少了三匹,却坚称是运输途中损耗,不肯补货也不愿退钱;李掌柜拿出账本对账,王老三却耍赖不认,围观的百姓围了一圈,议论纷纷,却没人能说清谁对谁错。

这样的纠纷,近来在汴梁城里愈发频繁。自从商税改革推行后,商户们经营积极性大增,南北商贸往来愈发密集,但随之而来的,是买卖双方的账目纠纷、货物损耗扯皮、价格争议等问题。这些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告到官府,官员们大多不懂商贸规矩,往往各打五十大板,双方都不满意;私下调解,又没有权威之人主持公道,最后常常闹得不欢而散,甚至结下仇怨。

这事很快通过御史台的奏报传到了柴荣耳中。彼时他刚处理完汴梁偷税漏税的小案子,看着奏报上“商户纠纷日增,多因无公正调处之法”的字句,不禁想起了现代的商会制度——既然官府不懂商情,不如让商户自己管自己,推选有声望、明事理的同行做“代言人”,专门调解纠纷、反映诉求。

次日早朝,柴荣提出要建立商会制度,话音刚落,朝堂上就起了争议。枢密使李谷出列道:“陛下,商户良莠不齐,让他们自行结社,恐生拉帮结派、垄断市场之患,还请三思!”

“李枢密所言,朕早有考量。”柴荣从容应对,“商会并非放任自流,而是由官府监管,宗旨是‘调和纠纷、规范经营、上达民情’。凡加入商会的商户,需遵守商规;商会会长由商户公选,每三年轮换一次,官府不直接干预,但需备案登记。”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此外,商会需定期与官府沟通,商户对税收、商路、市场管理有任何建议,都可通过商会汇总上报,官府酌情采纳。这样一来,商户有了说话的地方,纠纷有了调解的渠道,于国于民,皆有裨益。”

大臣们听着有理,便不再反对。当日午后,《商会设立章程》就张贴在了汴梁各大街巷,明确规定:凡在汴梁、金陵等大城市经营满一年、无违规记录的商户,均可加入商会;商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两人,由全体商户投票选举;商会下设调解部、诉求部,分别负责处理商贸纠纷和传递商户诉求。

消息传开,商户们反应热烈。李掌柜刚和王老三吵完架,看到章程后立刻拍手叫好:“太好了!以后再有纠纷,总算有地方说理了!”王老三也松了口气,他并非故意赖账,只是运输损耗的界定确实模糊,有商会调解,总比闹到官府吃亏强。

十日后,汴梁商会选举大会在城南驿站举行。两百多位商户齐聚一堂,经过投票,德高望重、经营粮铺三十年的张大户当选会长,绸缎庄李掌柜和杂货铺王二当选副会长。柴荣特意派内侍前来祝贺,并赐下“公正调和,兴业安邦”的牌匾,勉励他们秉公办事。

商会刚成立没几日,就接到了第一起纠纷——李掌柜和王老三的绸缎损耗之争。调解部的几位商户代表,都是常年做买卖的老手,一听情况就明白了症结所在。他们先查看了王老三的运输记录,又核对了李掌柜的收货凭证,发现运输途中确实有两匹绸缎被雨水打湿损坏,但王老三多报了一匹的损耗。

“王掌柜,运输损耗有规矩,潮湿损坏可凭凭证理赔,但虚报损耗就是你的不对了。”会长张大户沉声道,“依商会规矩,你需给李掌柜补足三匹绸缎,其中两匹按成本价结算,一匹按市价赔偿,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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