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苏琴庭审,多项罪名成立(1/2)

c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内,气氛肃穆。审判长敲击法槌,宣布“苏琴涉嫌绑架杀人、冒名顶替、非法持有赃物、挪用资金一案”正式开庭。被告人苏琴穿着囚服,戴着手铐脚镣,被法警带到被告席上,她低着头,长发遮住了大半张脸,却仍能看出神色中的慌乱——距离她被引渡回国、心理防线突破仅过去一个月,这场决定她最终命运的庭审,终于到来。

法庭旁听席上,坐满了受害者家属、媒体记者及关注此案的市民。苏家代表坐在靠前的位置,手中紧握着当年被绑架长辈的照片,眼神中满是期待正义降临的坚定。傅博晟和妖妖坐在旁听席中间,作为关键证人和证据提供者,他们全程参与了此案的证据收集,此刻正等待着法庭对苏琴罪行的最终认定。

庭审按照“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流程有序推进。首先,检察官陈曦宣读了公诉书,清晰列出苏琴的四项罪名及相关犯罪事实:

1. 绑架杀人罪:2022年5月,苏琴为逼迫苏家交出祖传古董,联合他人绑架苏家长辈,因被绑架人反抗,将其杀害并抛尸;

2. 冒名顶替罪:2022年6月,苏琴伪造“林婉”身份,冒用他人信息在国外生活,逃避警方追捕;

3. 非法持有赃物罪:2022年至2024年,苏琴非法持有从苏家绑架所得的3件古董,并试图通过地下黑市出售;

4. 挪用资金罪:2022年5月,苏琴利用担任琴宇贸易高管的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3000万元,用于个人潜逃及古董收购。

在举证质证环节,妖妖作为关键证人,被传唤至证人席。她首先出示了《灵气鉴定报告》,指着报告中的能量图谱说道:“这3件从苏琴处查获的古董,表面留有我为苏家古董特制的‘灵气标记’,这种标记无法伪造,可证明古董确为苏家所有;同时,古董上还检测出苏琴的指纹及反妖组织的驱妖粉末残留,说明她曾与反妖残余接触,试图出售古董。”

随后,妖妖又提交了苏琴与反妖残余的通讯记录——这些记录是警方通过国际合作,从苏琴国外的通讯设备中恢复的。记录中,苏琴多次向备注为“老k”的反妖组织成员询问“古董售价”“洗钱渠道”,甚至透露苏家古董的“灵气特性”,证实其“主动与反妖势力勾结”的事实。

“你所述内容是否属实?有无伪造或隐瞒?”审判长问道。

“属实,所有鉴定结果均经过糖博科技实验室及文物局双重验证,通讯记录已由警方司法鉴定中心确认,无伪造痕迹。”妖妖语气坚定,目光直视审判长,每一句话都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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