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年前就判(1/2)

腊月二十八,距离农历新年仅有一步之遥。

汉东省的街上的年味已浓到化不开,商铺张灯结彩,大街上采买年货的人们行色匆匆,空气中弥漫着年货香气和爆竹燃放后的硫磺味。

然而,在静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庄严肃穆的审判大厅内,气氛却与外面大街上年关将近的喜庆截然相反,气氛肃杀。

能容纳数百人的大法庭座无虚席。

前排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系统代表和部分被允许旁听的群众代表,后排及过道则挤满了各家媒体的记者,长枪短炮严阵以待。

这是一场备受关注的审判——涉及静海市特大跨国贩毒、黑社会性质组织、行贿等系列案件合并审理的一审宣判。

静海市中院的审判长身着法袍,面容肃穆,声音通过扩音器清晰地传遍法庭每一个角落:

“……被告人朴某、加藤某,违反我国毒品管理法规,

参与有组织的跨国贩卖、运输冰毒等毒品活动,数量特别巨大,

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判处被告人金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处被告人佐藤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两名外籍毒贩在翻译的低声传达下,脸色惨白,

身体微微晃动,被法警牢牢扶住。

旁听席上传来压抑的骚动和低语。

审判长继续宣读对其他几名国内运输毒品主犯的判决,

同样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每念出一个名字和判决,都像重锤敲在所有犯罪分子的心头,彰显着法律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

随后,便是是对静海强盛集团的审判。

高强、高盛兄弟以及数名核心骨干被押上被告席,

一众静海市本地的刀枪炮们早已失去了往日的气焰,面容憔悴,眼神涣散。

“……被告单位静海强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被告人高强、高盛为组织者、领导者,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

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该组织长期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寻衅滋事、

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行贿等犯罪活动,

并涉足毒品贩卖,牟取巨额非法利益,社会危害性极大……”

“……被告人高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走私、贩卖、

运输毒品罪、行贿罪、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高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行贿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集团其他主要成员也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不等。

随着审判长“闭庭”的法槌落下,一场持续数月、震动汉东的扫黑禁毒大案,

在春节前以最严厉的司法判决,暂时画上了一个阶段性句号。

也让不该也没有资格过年的人,在春节前去往了该去的地方

消息如同长了翅膀,迅速传遍汉东省的大街小巷,

更在静海市乃至汉东省的官场、商界引起了巨大的震动和深远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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