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唱跳,麦霸(1/2)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下楼,来到三楼装潢得流光溢彩的ktv。

门口整齐站着两排穿着统一水手服、妆容精致的迎宾女孩。

入秋的天气,她们依旧穿着短裙,露出白晃晃的腿。

李洋的小心脏不争气地多跳了两下,眼神不由自主地往那些腿上瞟。

他凑近方野,压低声音,有些做贼心虚道,“野哥,这ktv,怎么看着有点不正经啊?”

方野瞥了他一眼,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淡淡道,“以后有空多去洗脚。”

李洋愕然,没反应过来,“啊?洗脚?”

他脑子里转了几个弯,联想到某些传闻,脸色变得有些古怪,一时间不确定方野说的“洗脚”到底正不正经。

而且洗脚跟ktv正不正经有什么关系?

走在一旁的蒙诗诗恰好听到这句,斜睨了方野一眼,漂亮的眸子里毫不掩饰地闪过一丝嫌弃,脚下加快步伐,拉开了距离。

倒是林芊雪眼中光芒微微一闪,仿佛捕捉到了什么关键信息,她感觉自己好像摸到了一点方野的喜好边界,嘴角勾起一抹了然的笑意,到底是男人。

王耀明先离开了,但给众人直接定了一个最大的包厢,还点了大份的果盘和各式饮料。

唐天翔还想要几打啤酒,被于秀秀一句话噎了回去,“喝什么酒?待会儿还要回家呢!喝你的果汁去。”

唐天翔撇撇嘴,没再坚持。

他倒不是爱喝酒,而是觉得能助兴。

想喝酒的其实还有林芊雪。

方才在饭局上,因为苏曼和蒙诗诗这两位气场强大的“外来者”突然出现,林芊雪一直收敛着,存在感不高。

她摸不清对方底细,又是宋千瓷的主场,不好贸然抢夺风头。

毕竟今天是宋千瓷的生日,抢人风头,难免惹人不喜。

但现在到了ktv包厢,这里就是她的主场了,也不用那么在意了。

唱歌这种事,不存在抢不抢风头。

唱得好,自然有人鼓掌。

唱歌,尤其是边唱边跳,是她非常拿手的领域。

以前班级聚会或者朋友来ktv,她从来都是当之无愧的焦点。

林芊雪很懂得分寸,先谦让地让宋千瓷先点歌,“千瓷,寿星先点!”

宋千瓷也不客气,点了一首。

林芊雪随即动作迅速地给自己点好了两首准备炸场的拿手歌曲。

而唐天翔早就憋着劲儿了。

自从上次骑行约定下次k歌,他就铆足了劲要在众人面前,尤其是在夏芷晴面前一展歌喉。

此刻机会终于来临,他自然不肯错过。

更重要的是,他早就盘算着要趁大家玩得高兴,气氛热烈时,再次提出组建乐队的想法。

在ktv包厢里唱歌算什么?

站在真正的舞台上,接受台下千人喝彩那才叫风光!

唐天翔心里已经把自己内定为主唱了,现在就是他展现绝对实力,征服所有人的时刻!

夏芷晴也被于秀秀推着去点歌屏上选了一首。

作为尽职尽责的“军师”,于秀秀深知这种集体活动是拉近关系的最佳场合。

而且还可以创造一点小暧昧。

夏芷晴在挑选歌曲时,于秀秀就溜达到了方野坐的角落。

“方野,别光坐着啊,你也去点两首呗?你想唱什么?我帮你点。”

方野靠在沙发上,摇摇头,“我唱得一般,听你们唱就行。”

于秀秀不放弃:“那有什么!你看李洋,五音不全都点了歌。”

正在点歌屏前戳戳点点的李洋听到这话,气得差点跳起来,回头反驳,“于秀秀!你都没听我唱过,怎么就知道我五音不全了?”

于秀秀叉着腰,理直气壮,“这还用听?看你走路的样子就知道你唱歌找不着调!”

??

李洋一脸悲愤,“你这什么歪理!你不知道唱歌和颜值一般不成正比吗?”

于秀秀上下打量他一下,摇摇头,“反正在你身上,我看不出任何能打破这个规律的可能。”

李洋被气得够呛,“行行行!有本事待会儿来比一比,看谁分数高。”

于秀秀扬起下巴,“比就比,谁怕谁啊!”

两人吵吵嚷嚷地争着去选歌斗气了,方野终于得到了片刻清闲,顺手用叉子叉了块西瓜,悠闲地吃起来。

点好歌的宋千瓷没回自己位置,而是跑到一直安静坐在角落的沈繁星身边,搂着她的肩膀。

“繁星,别干坐着呀,你也去点首歌嘛,随便唱什么都行。”

害羞的沈繁星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声音细若蚊呐,“不...不要了,我...我不会唱。”

这时,音乐前奏响起,是宋千瓷点的【恋爱ing】,她只好拿起麦克风,顺便把另一个塞给蒙诗诗。

“诗诗,一起!”

“好呀!”

“陪你熬夜,聊天到爆肝也没关系”

“陪你逛街,逛成扁平足也没关系”

。。。

欢快的节奏响起,宋千瓷和蒙诗诗拿着麦克风又唱又跳,瞬间点燃了包厢的气氛。

唐天翔吹了声嘹亮的口哨,李洋抓起摇铃使劲挥舞,众人跟着拍手叫好。

蒙诗诗一看就是有舞蹈功底的,动作节奏感极强,身材窈窕,舞姿惹火。

宋千瓷也跳得动感十足,浑身散发着青春的活力,两人配合默契,将气氛推向了第一个小高潮。

林芊雪也在人群中欢呼鼓掌,但脸上的笑容细微处透着一丝不自然。

她发现,单论跳舞这一块,自己似乎比不过明显受过训练的蒙诗诗。

不过,她对自己的嗓音条件更有信心。

一曲结束,整个包厢都是热烈的叫好声和掌声。

唐天翔趁着间隙,悄悄拿着点歌器,把自己点的【富士山下】调到了前面。

他觉得刚才的歌动感十足,现在换一首深情款款的粤语歌,更能凸显他的演唱实力和内涵。

他还拿着麦克风故作绅士地问了一句,“有没有谁想一起合唱的?”

可惜,无人响应。

唐天翔有点尴尬地清了清嗓子:“咳,那我就一个人献丑了。”

唱粤语歌有个好处,哪怕某些发音不那么标准,只要情绪到位,依旧能让人觉得厉害、有味道。

唐天翔以前就是靠这手在ktv里确立“麦霸”地位的。

熟悉的前奏响起,他酝酿好情绪,开口演唱。

不得不承认,唐天翔确实有两把刷子,音准不错,感情也算充沛,唱得确实可以。

只是包厢里恰好有两个人对粤语比较熟悉。

一个是安静听着的苏曼,另一个就是方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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