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三年不征赋,仁政得民心(2/2)

免除赋税,意味着官府收入锐减。

大陈朝廷的运转,主要依靠以下几项:

1. 战争缴获:从清军手中缴获的巨额金银和物资。

2. 官营产业:盐铁专卖、皇家工场(军工、纺织等)的利润。

3. 抄没逆产:清算投靠清廷的汉奸、恶霸的家产。

4. 鼓励捐献:对支持大陈的士绅富商,给予荣誉爵位,换取他们的“报效”。

这些措施,保证了政权在免税期内的正常运转。

官府并非完全放任。

劝农官下乡指导种植番薯、玉米等高产作物;兴修水利,由官府以工代赈;鼓励垦荒,新垦田地三年内免税政策不变。

目标是在免税期内,最大限度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

“三年不征赋”的政策,其效果是立竿见影且影响深远的。

民心彻底归附:“迎陈王,不纳粮”的口号不胫而走,成为民间最朴素的信仰。

大陈政权的合法性、正当性,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深入人心。

这使得清廷和南明任何抹黑、离间的企图都变得苍白无力。

经济迅速复苏: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荒地得到开垦,粮食产量逐年增加。

商业流通恢复,市集重现繁荣。

社会财富开始积累,为大陈后续的军事行动和政权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吸引四方人才:这项仁政,不仅吸引了流民,更吸引了大量对南明失望、又不愿降清的士人、工匠、乃至小商人前来投奔。

他们带来了知识、技术和资金,进一步增强了大陈的软实力。

瓦解敌方士气:消息传到清廷和南明控制区,引起了巨大的震动和羡慕。

清统治区的汉人百姓更加离心离德,南明统治下的农民负担沉重,怨声载道,无形中削弱了对手的统治基础。

三年不征赋,仁政得民心。

陈远这一超越时代眼光的举措,看似放弃了短期财政收入,实则赢得了最宝贵的民心和无价的长期回报。

它将大陈政权与“暴虐”的清廷、“无能”的南明彻底区分开来,树立了“仁义之师”、“天命所归”的鲜明形象。

这为接下来最终扫平群雄、实现统一,凝聚了最磅礴的伟力。

得民心者得天下,在这一刻,得到了最完美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