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3章 又要签字记录,还要公示?(2/2)
在起草新规定时,针对这一点,林纾提出的建议几乎是“苛刻”的。小组里,一位来自财政局、注重效率的老同志提出了异议:“林纾同志,你的要求是不是太繁琐了?又要身份证复印件,又要签字记录,还要公示?合作社本来人手就少,这么一套流程下来,得增加多少工作量啊?”
林纾没有直接反驳,他只是默默地从卷宗里抽出几张a4纸,递了过去。那是李大壮账本上“幽灵雇工”名单的复印件,以及调查组伪造信息后,依然能层层通关的“流程复盘图”。
“陈科长,您看,”林纾的声音很平静,但充满了不容置疑的力量,“这些名字,全都是假的。李大壮就是利用我们过去的制度只看总额、不看细节的漏洞,凭空捏造了这几十万元的劳务支出。我们增加的这些程序,看似繁琐,但每一步,都是一道‘防火墙’。”
他指着自己的建议解释道:“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是为了确保‘人’是真实存在的,杜绝凭空捏造。要求必须有本人签字的领款记录,是为了建立资金流向的闭环,每一分钱都要找到最终的领取人。而最关键的,是在村务公开栏里公示七天。”
说到这里,林纾的情绪微微有些激动:“为什么要公示?因为群众的眼睛才是最雪亮的‘摄像头’!李大壮敢伪造账本,但他敢把一份全是假名字的领款单,贴在村口,让全村人看一个星期吗?他不敢!只要有一个村民站出来说‘我没在他那干过活,也没领过这笔钱’,他的谎言就会立刻被戳穿。我们增加的这点‘麻烦’,换来的是制度的‘安全’,我认为,值得。”
林纾的这番话,让整个会议室都安静了下来。那位财政局的陈科长,仔细地看了看手里的材料,又抬头看了看林纾那张写满坚定的年轻脸庞,最终点了点头,郑重地说:“我明白了。我同意林纾同志的意见。我们的制度,不能为了所谓的‘效率’,而牺牲掉最根本的‘公平’和‘真实’。”
“林氏清单”上的第二大漏洞,是“虚报种植面积,骗取土地流转补贴”。这一点,是整个案件的根源。林纾想起了王珂团队绘制的那张触目惊心的土地勘测对比图,那片被李大壮用笔“开垦”出来的、多达数百亩的“幽灵土地”,像一块巨大的伤疤,烙印在西郊村的版图上。
针对这个问题,改革小组内部也曾有过争论。有人提议,可以引入无人机航拍技术,每年进行一次航测,数据精准,效率也高。
但林纾却提出了一个看似更“笨”的办法。他说:“无人机是好技术,但技术是死的,人心是活的。李大壮可以买通乡干部,将来也可能会有人试图篡改航测数据。最可靠的办法,还是要回归到最原始、最传统的群众监督和责任捆绑上来。”
他提出的方案,就是后来被固化下来的“三方会签+实地勘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