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3章 在法庭上的精彩陈词(1/2)

国徽高悬,庄严肃穆。知识产权法院的庭审现场,空气仿佛凝固。旁听席上座无虚席,业界同行、媒体记者,以及双方的支持者,都将目光聚焦在证人席上那位气质清雅、眼神却异常坚定的女子身上。

沈清澜作为“清澜健康”的首席技术专家和主要研发者,站上了证人席。她身着简洁的深色职业装,未施粉黛,却自带一种不容置疑的专业气场。在她对面,是对方律师团审视与质疑的目光。

经过之前几轮激烈的证据交换和庭前会议,核心争议点已非常明确:对方坚持其宽泛的“概念专利”具有优先权,覆盖了“清澜健康”后续的具体实现;而沈清澜一方,则要证明己方技术的独立研发路径与本质区别,并揭示对方专利的无效性。

对方首席律师首先发难,问题尖锐且充满陷阱:

“沈博士,即便你们的算法实现路径不同,但其最终目的,是否都是为了实现‘多模态健康数据的融合分析与预警’?这是否落入了我方专利所保护的核心概念范围?”

这是一个典型的“上纲上线”式提问,试图将具体技术拉入模糊的概念领域。

沈清澜并未直接回答“是”或“否”,她调整了一下面前的麦克风,声音清晰而平稳,传遍法庭: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对方律师的问题,混淆了‘目标’与‘路径’的本质区别。就如同‘从北京到上海’是一个目标,乘坐高铁、飞机、或者自驾,是截然不同的路径。法律保护的是具体的、创新的‘路径’发明,而不是那个众所周知的‘目标’。”

她顿了顿,目光扫过在场的所有人,继续道:

“对方的专利,描述的更像是一个‘想去上海’的愿望清单,而我们的技术,是独立设计并建造出了一条全新的‘高速磁悬浮线路’。这条线路如何选址、如何克服地基难题、如何设计动力系统、如何确保安全运行……这一切具体而微的创新,才是我们耗费心血、值得保护的智力成果,也是对方专利文件中完全没有揭示的‘黑箱’。”

她用了一个极其精妙且易于理解的比喻,瞬间瓦解了对方提问的根基。

对方律师不甘心,立刻转换方向,试图从技术细节上进行纠缠:

“那么请沈博士解释,你们算法中使用的‘基于注意力机制的特征加权融合’模块,与我方专利权利要求书中提到的‘差异化处理不同来源数据’,在思想上是否存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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