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我做的还不够好吗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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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公司背靠大树,那些所谓的资源大牌,不过都是娱乐公司背靠的大树,旗下的一些产品罢了。
说到底最终他也还是给那些产品代言,所谓没有赔到它身上的违约金,其实都是赔到了它身上。
产品代言的违约金其实也并不是很高,也都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的,是很正常的一个违约金。
之所以高是因为太多高奢的产品,都跟他签了合作,他成了不少高奢产品的代言人,主要是这个原因。
这个事情一出来之后,有人惊讶娱乐公司背靠大树,也有人为他愤愤不平觉得既然是一个公司旗下的,就不该赔那么高的违约金。
而且莫辞应该也花了钱让人带节奏,所以很多都是这样的言论。
只是,不管他有没有请团队,还是说自己一个人去做的这个事情。
但他们这样子的,又怎么可能是开了几十年娱乐公司又背靠大树的公司的对手。
他签约的所有品牌,哪怕有很多都是他们公司的,但是他们签约走的都是合法程序。
签约是保证双方的利益,不仅仅只是为了保证公司的。难道因为他是公司艺人就不需要签约吗?
要是发生了什么意外,这件事情又该如何来说呢?
而且哪怕是同一个公司旗下的,哪怕人家是做相同行业的,也会产生竞争关系。更何况他们是不同行业的,始终没有那么亲近的,签合同是正常的,更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