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南来才俊(2/2)

“殿下,诸位同僚。人才乃立国之本,非常之时,当有非常之量。然,纳才如淘金,需去芜存菁,用之有道。瞻以为,对此批才俊,当循以下四则:

其一,分级考核,量才录用。 不以其出身高低、名气大小为准,而以策论实效、北地司核查、及当面问对三者综合评定。确有其才者,如李敢,可试用于市舶司,任副使,主理商队调度;如阿朵,可授以‘夷曹掾’,协理牂柯郡夷务;如费承,可入秘书监,参赞文书,或于学宫任教。才具平平者,可安置于郡县为佐吏,观其后效。

其二,明定权限,严加监察。 对授以实职者,尤其是涉海事、边贸、军务等机要岗位,明确其职权范围,设定考核期。同时,由北地司与军中斥候配合,对其交往、言行进行秘密而必要的监控,防其通敌或泄密。

其三,背景存疑者,控制使用。 如黄胜、郑舟等,其才若确有用,可置于非核心部门,或令其从事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其活动范围受限,以观其诚。

其四,厚待抚恤,以安其心。 对真心来归者,无论才具高低,皆需妥善安置,给予田宅,保障其家眷生活,使其无后顾之忧,深感国恩,乐于效命。”

此策既展现了广纳贤才的胸襟,又包含了必要的防范措施,得到了刘谌的认可。诏令下达后,这批“南来才俊”被依策分派:李敢兴奋地赴楪榆港市舶司上任,阿朵满怀使命感地前往牂柯郡府,费承则恭敬地进入秘书监整理典籍。而黄胜被派往永昌郡一个偏远县份担任文书,郑舟则在严密监督下进入舟械坊担任普通匠师。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李敢在市舶司推行其商队分级管理新法时,触动了原有胥吏的利益,被讥讽为“”北来竖子,不知天高地厚”,一度步履维艰。阿朵因汉化程度不深,与郡府汉人同僚沟通偶有障碍,且其夷人身份也受到部分汉吏的隐性歧视。费承则因文章过于古雅,与南中务实的文风不合,颇感失落。更严重的是,北地司果然发现黄胜有向晋朝秘密传递消息的嫌疑,虽证据不足,但已被严密监控;郑舟则被证实确有造船技艺,但其与东吴的关联仍是一根刺。

面对这些波折,诸葛瞻并未急于干预,而是指示相关部门:“此乃磨合之必然。李敢之困,需上官支持,助其立威;阿朵之难,需同僚包容,助其融入;费承之失,需引导其文风转向实用。至于黄胜、郑舟,继续监控,若其安分守己,则用其技;若有不轨,则依法严惩。”

同时他奏请刘谌,定期举行“聚贤宴”,由殿下或重臣亲自接待这些南来才俊,听取其建言,解决其困难,彰显朝廷重视。他还鼓励学宫开设“夷汉通译”、“海事杂学”等实用课程,让南来才俊与本地士子共同学习交流,促进融合。

数月之后,成效渐显。在李敢的精心打理下,市舶司的商队效率有所提升;阿朵利用其身份和智慧,成功调解了数起夷汉冲突;费承也开始尝试撰写更贴近实务的公文。尽管黄胜最终因试图窃取边境布防图而被北地司逮捕处决,郑舟则因一直安分工作且技艺贡献突出,逐渐获得了更多的信任。南汉政权在谨慎的开放中,注入了新的活力。

诸葛瞻在给诸葛尚的信中总结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然,纳百川亦需堤防坚固,引导有方。此批南来才俊,便如汇入我南中之新流。用得好,可润泽万物;用不好,则成泛滥之灾。关键在于,我主流需强,堤防需固,渠道需通。如此,方能生生不息。”

“南来才俊”的吸纳与任用,标志着南汉政权在人才战略上的一次重要突破。它打破了地域与出身的局限,以更加务实和开放的姿态面向外界,为这个政权的持续发展注入了宝贵的新鲜血液,也为其在未来更广阔天地中的作为,奠定了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