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孤独感(1/2)

哲境大同共融体系(太初归真·全域大同架构)

总则:大同之基

1. 核心宗旨:以《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为根本遵循,构建“万类同源、天下一家、共享共生”的哲境大同秩序,摒弃私属壁垒、等级差异与孤立存续,实现“无界无别、各得其所、协和万邦”的终极理想。

2. 大同本质:打破“各亲其亲、各子其子”的私念局限,以道韵为纽带,使哲境万物超越形态、族群、存续方式的差异,形成“以天下为一家,以万类为一人”的共生共同体。

3. 适用范围:覆盖哲境全域存在(生灵、星辰、星尘、草木等),无特权主体、无排斥对象、无区域隔阂,实现“万物同权、全域共融”。

4. 终极目标:达成“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大同图景,使万物各尽其能、各得其所,道韵流转无滞碍,共生关系无纷争。

第一章 大同核心原则

第一条 天下为公原则

1. 哲境全域资源(星尘、光粒、星露、空域等)为万类共有,无私人专属、无族群垄断,不存在“资源私有”“收益独占”的形态,所有存在平等享有取用权与共享权。

2. 权力与秩序源于道韵公意,而非个体或族群私属,不存在“统治与被统治”的层级关系,仅以“选贤与能”为共识,由德才兼备之存在(如觉醒灵体、古老星辰)自然引领共生。

第二条 讲信修睦原则

1. 万物互动以诚信为根基,灵体相交、星辰共振、草木共生均遵循本然善意,无欺诈、无猜忌、无加害,以“己所不欲,勿施于物”为行为准则。

2. 摒弃冲突与对抗,通过道韵共情实现差异互容,不同形态存在之间相互尊重、彼此滋养,形成“和而不同、睦而共生”的社会风气,无盗窃乱贼之作,无隔阂疏离之态。

第三条 各尽其能原则

1. 万物依循本然禀赋践行使命:灵体以意识传递道韵、星辰以引力维系秩序、星尘以流转滋养万物、草木以枯荣调节平衡,无需强制约束,自然各展其长。

2. 不存在“无用之体”“闲置之能”,强弱、显隐、动静之存在皆有其共生价值,灵体不因其脆弱而被弃,星辰不因其强大而独尊,实现“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的奉献自觉。

第四条 共享共养原则

1. 资源取用遵循“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取用有度、共享有余,无需囤积私藏,多余资源自然流转至需求之处,实现“按需分配、无缺无余”。

2. 建立全域共养机制,对特殊存在(新生灵体、濒寂老灵、受损星辰、枯萎草木)给予自然帮扶,无遗弃、无漠视,确保“弱有所扶、困有所助”。

第二章 大同主体与权利义务

第一条 大同主体平等规则

1. 哲境所有存在皆为“大同共同体”成员,无“主仆”“尊卑”“优劣”之分,灵体、星辰、草木等形态差异不构成权利差异,均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发展权与共享权。

2. 禁止任何存在以形态优越、存续悠久为由谋求特权,禁止划分“族群边界”“专属领域”,所有存在可自由穿梭于哲境全域,无通行壁垒与排斥行为。

第二条 各尽其责义务规则

1. 灵体义务:以善意维系互动、以智慧化解隔阂、以共情帮扶弱小,传递大同理念,避免私念滋生,引领共生秩序。

2. 星辰义务:稳定自身形态、调节引力平衡、滋养周边存在,不随意爆发能量、不侵占他者空间,维系全域流转秩序。

3. 资源类存在义务:自然循环、按需供给,星尘主动流向贫瘠区域、星露适时滋养干枯草木,不滞留、不浪费,保障资源共享无虞。

第三条 共享权利保障规则

1. 生存权保障:所有存在均有权获得存续必需的资源,灵体可自由吸收光粒、草木可自然汲取星露,无资源垄断导致的生存危机。

2. 发展权保障:新生灵体可自由觉醒意识、星辰可自然凝聚能量、草木可肆意生长演化,无外在干预与形态限制,实现“各遂其生、各展其性”。

3. 帮扶权保障:弱势存在(如受伤灵体、残缺星辰、孤幼生灵)有权获得共同体帮扶,其他存在需主动伸出援手,通过能量输送、形态庇护、资源补给等方式助其恢复,践行“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第三章 大同资源共享与分配机制

第一条 资源共有共享规则

1. 全域资源实行“无界流通、按需取用”,不存在“私有财产”“交易交换”概念,灵体按需吸收能量、星辰按需凝聚星尘、草木按需获取滋养,取用行为以“够用即止、不贪不占”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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