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宣判(1/2)
就在叶凡以极度“合规”的方式巩固自身,静待时机之时,清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口村环境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书认定,涉案化工厂存在非法排污行为,与河口村耕地受损、部分村民健康问题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判令其承担环境修复费用、村民医疗费、检测鉴定费等共计八百余万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同时,法院对被告方在诉讼期间试图干扰证人的行为予以训诫,虽因证据形式问题未作处罚,但已在判决理由中明确指斥。
这是一场惨胜。赔偿金额远低于唐若雪方提出的诉求,也未必能完全覆盖长期的生态修复和健康损害,但最重要的是,法律认定了污染事实和责任。这对于挣扎在污染阴影下的河口村村民而言,是一束照进现实的微光;对于“萤火”和唐若雪而言,是数年奔波坚守的一个里程碑式的肯定。
判决结果通过媒体和网络迅速传播,引发了不小的社会反响。法律圈、环保界人士多持肯定态度,认为这是环境司法专门化的一个进步。
叶凡是在工作间隙,通过内部舆情简报看到这个消息的。他盯着屏幕上那短短的几行字,久久没有移动。
心中一块巨石仿佛随之落下,却又涌起更复杂的情绪——为唐若雪感到欣慰,为村民感到一丝轻松,但也清晰地知道,这场胜利背后的艰辛与代价,以及它可能引发的新的波澜。
他关掉简报页面,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继续处理手头的事务。但内心深处,他知道,这场宣判,如同推倒了第一张多米诺骨牌,必将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果然,判决下达的第二天,各种反应便接踵而至。
首先是被推到风口浪尖的鼎华集团。其股价再次应声下跌,市场信心受挫,银行催贷压力陡增。更重要的是,其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化工厂背上环保诉讼败诉的案底,对其正在参与的其他地方政府项目,尤其是环保要求高的领域,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周远山和清源市政府承受的压力更是空前。虽然判决主体是企业,但项目所在地政府监管不力的责任无法推卸。之前试图干扰司法的行为虽未被直接处罚,但判决书中的指斥无疑是一记响亮的耳光,让清源市的形象大为受损。
省委办公厅很快发来督办函,要求清源市委市政府就加强环境监管、规范企业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等问题进行深刻检查并提出整改方案。
叶凡通过文件流转看到了这份督办函,也看到了周远山代表清源市作出的“诚恳接受、坚决整改”的表态。他能想象周远山此刻的焦头烂额和内心的怒火。这场法律的胜利,无疑是对周远山权力傲慢的一次重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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