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成为省三(1)(2/2)
程度迎着张部长的目光,神色坦然:“春城部长,我刚才说的,确实是我内心对达康书记能力方面最真实的看法,我个人非常佩服他那种敢想敢干、不惧艰难的勇气和魄力。不过……”
他恰到好处地停顿了一下,面露一丝恰到好处的为难,“……我也确实从不同渠道,听到过关于他一些不那么好的评价。只是,因为我个人与达康书记接触确实有限,很多都是听闻,所以不太好做出主观评价。”
他再次强调了自己与李达康的“距离”。
“没关系,既然是考察谈话,就是要全面了解情况。听到的也可以说说看,我们作为参考。”张春城鼓励道,虽然他与程度级别相同,但此刻他代表的是上级组织,拥有着超然的权威。
“好的,春城部长。”程度点了点头,仿佛下定了决心,但措辞依旧谨慎,使用了“听说”、“作风强硬”等相对模糊的词语,“我听说,达康书记这人……在工作中可能不太好相处。平时作风比较强硬,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显得有些……蛮横。据说,不管是在市委常委会,还是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很多时候都倾向于搞‘一言堂’,很难听进去不同意见,有时候可能……不是那么讲究组织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对班子内部的团结,似乎也不是特别注重。”
他这番评价,点出了李达康最受诟病的领导作风问题,但又留有余地,将所有指控都归于“听说”。
“关于这些作风方面的问题,有没有更具体一些的事例可以展开说说?”张春城部长循循善诱,希望得到更扎实的佐证。
“春城部长,您这可就真是让我犯错误了。”程度笑着摇了摇头,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回应,巧妙地化解了直接指证的压力。
但他随即话锋一转,引入了一个具体案例,“不过,既然组织想了解,我可以提一件去年在省委常委会上讨论过的事情,就是关于‘大风厂事件’的后续处理。”
接着,程度将李达康如何强行决定动用市财政资金六千万,用于安置大风厂下岗工人的事情,清晰、客观地陈述了一遍。
他特别强调:“我个人始终认为,这完全不合规也不合理。无论大风厂本身,还是收购它的山水集团,都是纯粹的民营企业。它们之间的股权交易和后续问题,是市场行为,理应按照《公司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自行解决。市政财政资金,是纳税人的钱,是用于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的,怎么可以为两家民营企业之间的商业交易行为和内部员工安置问题来买单呢?”
程度点出了问题的核心,并指出了其严重性:“其实,就单凭这一件事情,如果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责任追究起来,达康同志恐怕都难辞其咎,甚至可能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六千万的财政资金违规使用,绝非小事。
“那么,以你之见,当时那种情况,怎样处理才更为合适呢?”张春城部长将问题抛回给程度,考验他的政策水平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程度显然对此有过深思熟虑,他条理清晰地回答:“我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厘清法律关系。既然山水集团通过合法(或至少表面合法)的程序,已经取得了大风厂100%的股权,那么,原大风厂的工人,在法律关系上就自然成为了山水集团的员工。”
“如果山水集团不愿意或者无法安置这些员工,就应该严格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结清所欠工资,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通常我们理解就是‘2n+1’的赔偿方案。”
“政府需要做的,是监督企业履行法律义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而不是越俎代庖,直接用财政资金去填补企业该承担的责任。”
张春城顺势提出了一个更复杂的点:“但这里还存在一个纠纷,就是大风厂的原董事长蔡成功、员工持股委员会与山水集团之间,关于股权转让是否合法有效的争议。这又该如何处理?”
“这个是两码事,必须区分开来。”程度坚定地摇了摇头,思路非常清晰,“员工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股权纠纷是股权纠纷。”
“如果经过司法认定,蔡成功和郑西坡等人确实存在欺骗工人、非法转让股权的行为,那么这部分股权交易可以被认定为无效。”
“但是,蔡成功个人将其合法持有的那部分股权转让给山水集团,只要程序合规,就应当认定为有效。一切问题的解决,最终都必须回到法律的框架内,依法办事,不能因为情况复杂就采取违背原则和规律的行政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