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法务咨询(1/2)

林夏的指尖在键盘上停顿片刻,最终将“违约金计算基数应按合同实际履行金额确定,而非约定总额”这句话加粗,添进给客户的法律意见书里。电脑右下角的时间显示晚上十点十五分,办公室的玻璃墙外,只有零星几个工位还亮着灯,咖啡机早已停止运作,空气中残留着淡淡的速溶咖啡香气。

作为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业务部的资深法务咨询师,林夏的日常是在合同条款的迷宫里寻找最优解——既要帮客户规避法律风险,又要在合规框架内争取最大权益。这份工作在外人眼里是“坐在办公室里谈几百万的案子”,只有她自己清楚,每一份看似简洁的法律意见书背后,是几十份法规条文的交叉比对,是上百个类似案例的检索分析,是“差一个字就可能改变结果”的极致严谨。

“林律师,这份并购协议里的竞业限制条款,客户那边想再放宽些期限,您看可行吗?”实习生小周抱着一摞文件凑过来,脸上带着几分紧张。屏幕上显示的是某互联网公司收购初创企业的协议草案,竞业限制期限原本约定为2年,客户希望延长到3年。

林夏接过文件,翻到对应的条款,手指在“3年”这个数字上轻轻点了点:“不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哪怕客户同意,法院也不会认可超过的部分,反而可能让整个条款失效。”她打开数据库,调出两个因竞业期限超标导致条款无效的案例,“你看这两个案子,都是因为企业想‘多留个保障’,结果反而让核心员工提前脱离限制,得不偿失。”

小周恍然大悟,连忙在笔记本上记录:“原来如此,我之前只记住了条款内容,没考虑到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林夏递给他一杯温水:“做法务咨询,不能只看法条表面,还要知道‘法官会怎么判’‘仲裁委通常怎么认定’,这才是帮客户解决问题的关键。”

这样的对话,林夏每天要重复无数次。入行七年,她从一个连合同错别字都要师兄帮忙指出的新人,成长为能独立负责亿元级并购项目的资深咨询师,靠的就是“把每个细节抠到极致”的习惯。去年,她曾在一份标的额5亿的股权收购协议里,发现“股权转让款支付条件”存在歧义——条款写的是“标的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后支付尾款”,但未明确“变更完成”是指提交申请还是拿到执照。她连夜修改条款,补充“以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通知书为准”的表述,后来客户反馈,交易对手方果然在这一点上试图扯皮,多亏修改后的条款才避免了纠纷。

周一早上,林夏刚到办公室,就接到了老客户盛景集团法务总监张薇的电话,语气带着急切:“林律师,我们子公司跟供应商的合同出问题了,对方突然说要涨价30%,不然就不供货,眼看生产线要停了,你能不能过来一趟?”

盛景集团是做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提供的核心零部件只有这一家能生产,一旦断供,每天的损失要上百万。林夏立刻收拾好文件包,叫上助理小陈赶往盛景集团。路上,她让小陈调出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快速浏览关键条款——合同约定“供货价格有效期为1年,期间不得单方面调整”,但补充条款里写了“若原材料价格涨幅超过15%,双方可协商调整价格”。

“对方有没有提供原材料涨价的证据?”林夏问。小陈翻着手机里的合同照片:“张总监说对方只发了个口头通知,没给任何凭证。”林夏点点头:“那我们就有主动权了,先跟对方发正式函件,要求按原价格供货,同时准备好违约索赔的材料,万一真断供,就走法律程序。”

到了盛景集团,张薇已经在会议室等着了,桌上放着厚厚的合同和沟通记录。“对方说最近金属原材料涨得厉害,他们不涨价就亏本,但我们查了市场价格,涨幅根本没到15%。”张薇的语气很气愤,“而且他们明知道我们下个月要交付一批急单,这明显是趁火打劫。”

林夏安抚道:“别慌,我们先按步骤来。第一步,发《催告函》,明确告知对方单方面涨价违约,要求3日内恢复供货;第二步,收集对方违约的证据,包括口头通知的录音、市场原材料价格数据,万一断供,这些都是索赔的关键;第三步,联系备选供应商,哪怕成本高一点,先保证生产线不停,把损失降到最低。”

她当场起草了《催告函》,让张薇确认后立刻发出,又帮着梳理了证据清单。忙到中午,张薇留她们吃饭,感慨道:“每次遇到麻烦,只要你在,我就觉得踏实。上次我们跟医院的纠纷,也是你帮我们把赔偿金额从200万降到了50万。”林夏笑了笑:“这是我的工作,帮你们规避风险、减少损失,本来就是我该做的。”

下午回到律所,林夏刚坐下,就收到了供应商的回复——对方同意按原价格供货,不再提涨价的事。张薇发来消息:“太感谢了!《催告函》一发过去,对方就服软了,还是法律的威慑力大。”林夏松了口气,喝了口早已凉透的咖啡,又打开了下一个项目的文件——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的融资协议审核,明天就要给客户反馈意见。

晚上七点,律所的同事大多已经下班,林夏还在对着融资协议里的“对赌条款”反复琢磨。对赌条款是融资协议的核心,一旦约定不当,企业创始人可能要承担巨额赔偿。这家生物科技公司的创始人是个科研出身的教授,对法律条款不太熟悉,之前签的初稿里,对赌条件设置得过于苛刻——不仅要求3年内营收达到5亿,还约定“若未达标,创始人需按投资额的200%回购股权”。

“这个条款太不合理了,”林夏对着电话里的教授解释,“生物科技公司研发周期长,营收受政策、市场影响大,3年5亿的目标本身就有风险,再加上200%的回购比例,一旦不达标,您个人可能要承担上千万的债务,甚至影响个人征信。”

教授的声音带着焦虑:“可投资方说,不接受这个条款就不投钱,我们现在急着用钱做临床试验。”林夏耐心道:“我们可以跟投资方协商调整,比如把对赌目标拆分成阶段性目标,每年营收达到多少,对应不同的回购比例;或者增加‘不可抗力’‘政策调整’等免责条款,降低您的风险。我明天跟投资方的律师沟通,尽量帮您争取更合理的条件。”

挂了电话,林夏又开始研究类似的融资案例,寻找对赌条款调整的依据。一直忙到凌晨,她才把修改建议整理成文档,发给教授和助理。走出律所时,街道上已经没什么人了,只有路灯在地上投下长长的影子。她掏出手机,给丈夫陈默发了条消息:“今晚加班,不用等我了,你早点休息。”

陈默是做建筑设计的,也经常加班,两人虽然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常常几天见不到面。上次两人一起吃晚饭,还是半个月前的事。林夏心里有些愧疚,却也没办法——法务咨询的工作就是这样,客户的需求不等人,有时候一个紧急项目,就要连轴转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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