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无懈可击的合同(2/2)

林宸亮出证件:“聊聊附件四签字那天的事。”

小王犹豫了一下,还是让两人进了屋。公寓很小,地上堆着打包好的纸箱,像是准备搬家。

“那天是周五,快下班的时候,赵总亲自来的。”小王回忆道,“他拿着一个文件夹,说补个手续,让李总签个字。李总当时很累,看了一眼封面是《风险告知书》,就没细看,直接签了。”

“你没提醒他仔细看看?”张猛问。

小王苦笑:“我怎么提醒?赵总就站在旁边,笑着说‘都是格式条款,走个过场’。而且那时候公司已经快撑不住了,李总根本没心思细看。”

林宸注意到小王的手一直在抖:“你好像很害怕?”

小王突然哭了:“李总死后,我接到一个电话,说如果我乱说话,后果自负。我还有个妹妹在上大学,我……”

他拉开衣领,锁骨处有一道明显的淤青:“前天晚上下班,有人在巷子里堵我,说‘管好自己的嘴’。”

张猛猛地站起来:“这已经是威胁证人了!我们可以立案!”

小王却拼命摇头:“没用的!他们没露脸,没留证据,报警有什么用?我只想赶紧离开这个城市……”

回程的车上,俩人都没说话。夜色深沉,路灯像一串串孤零零的灯笼。

林宸突然说:“小王提到一个细节——附件四的封面是《风险告知书》,但内容呢?他看见了吗?”

张猛一愣:“你的意思是……”

“如果封面和内容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呢?”

第二天一早,林宸和赵思妍再次打开那份附件四。

二十页的文档,前五页确实是枯燥的风险提示,但从第六页开始,出现了大量关于“个人无限连带责任”的条款。这些条款被巧妙地嵌入大段法律术语中,像是隐藏在丛林里的陷阱。

“看这里,”赵思妍指着第13页的一段小字,“‘乙方创始人同意以个人及家庭全部资产为本协议项下义务提供担保’,这已经不是公司行为了,这是把李永辉个人绑上了火刑柱。”

更致命的是,在附件四的最后一页,有一个不起眼的交叉引用条款:“本附件构成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与主合同冲突,以本附件为准。”

也就是说,李永辉签下的,根本是一份卖身契。

“可是为什么他的律师没发现?”张猛不解。

林宸拨通了李永辉生前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位年轻律师,声音紧张:

“当时我们只审核了主合同,附件四是后来才提供的。等我们看到完整版本时,李总已经签了字……我们提醒过风险,但他说木已成舟,只能赌一把。”

赌输了,代价是生命。

下午,林宸独自在办公室里,把附件四的每一页摊开在地上。阳光斜照进来,纸上的文字像蚂蚁一样爬行。

他突然注意到,在第17页的页脚,有一行极小的印刷编号:“rv-2023-0047”。

这个编号,和主合同上的印刷编号格式完全不同。

林宸抓起电话:“思妍,帮我查一下这个编号的来源。另外,联系工商局,调取瑞丰资本近三年所有投资协议的备案记录。”

挂断电话,他走到窗边。楼下,车流依旧,人潮如织。

但在这座城市的某个角落,一定还有更多像李永辉一样的人,在看似合法的合同里挣扎。

而揭开这个陷阱的关键,或许就藏在那行小小的编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