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6章 贺兰敏之:把“皇亲光环”作进坟里的唐朝“作死冠军”(2/2)

贺兰敏之接到圣旨的时候,还以为姨妈只是吓唬他,嘴里嚷嚷着“我要见姨妈,她不会让我死的”。可等押送他的人把绞索递到他面前,他才慌了神,哭着喊着“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可这时候说什么都晚了。最后,这位曾经风光无限的“皇亲国戚”,就在半路上被绞死了,死的时候才三十出头。他到死都没明白,自己不是输在“没背景”,而是输在把“临时的恩宠”当成了“永久的特权”——武则天给的恩宠,是看在亲情的面子上,可一旦突破了底线,亲情在权力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司马光说

臣观贺兰敏之之事,实乃“恃宠而骄,自取灭亡”之典范。夫外戚之贵,非因己之能,乃因裙带之亲也。武后初念亲情,予以恩宠,敏之当惜之、慎之,以报信任。然其贪于享乐,悖于人伦,辱皇家、犯国法,虽有至亲为后,亦难脱其罪。此可见,“恩宠”非“护身符”,“特权”终有尽时,若不谨守本分,纵有滔天权势为倚,亦难逃覆灭之祸。

作者说

贺兰敏之的悲剧,从来不是“没背景”的悲剧,而是“误读背景”的悲剧。他总以为姨妈的权力能给他无限兜底,却忘了权力的本质是“可控性”——武则天可以给你恩宠,让你享受荣华,是因为你在她的“可控范围”内;可当你超出了这个范围,威胁到她的权威、损害到她的利益时,所谓的“亲情”“恩宠”,都会变成收拾你的“工具”。更有意思的是,贺兰敏之身上有一种很典型的“特权者错觉”:他只看到了权力带来的好处,却看不到权力背后的规则;只觉得自己能靠关系“例外”,却忘了所有“例外”的前提,都是“不打破规则”。这就像现在有些人,总觉得“我认识某某人,就能搞特殊”,最后却发现,所谓的“关系”,在真正的规则和底线面前,根本不堪一击。

本章金句:恩宠是掌权者递出的糖,你可以尝,但不能当饭吃;更不能以为,吃完糖,就能把递糖的人也踩在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