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长安觅典 律藏深宫(1/2)
《唐律疏议》,并非单一法典,实为大唐律典与其权威解释的合称,其本身便经历了一个发展与定型的过程。最初,在唐高宗永徽年间,由长孙无忌、李积等人奉敕编撰,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而成《永徽律》,共十二篇,五百条。随即,高宗因“律学未有定疏,每年所举明法,遂无凭准”,下诏对《永徽律》逐条逐句进行统一解释,阐明法理,辨析疑难,撰成《律疏》三十卷,与律文合为一体,统称《永徽律疏》,后世尊为《唐律疏议》之始。其“疏议”部分,不仅解释律文,更引经据典,阐述立法宗旨、法律原则、概念界定乃至历史沿革,将儒家经义与法律条文紧密结合,形成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鲜明特色,体系严谨,逻辑周密,堪称古代立法的典范。
至唐玄宗开元时期,社会经济发展,法律关系更趋复杂,又对《永徽律疏》进行了局部修订和刊定,形成了《开元律》及相应的《开元律疏》。二者一脉相承,但《开元律疏》在部分律文的解释和适用上更为精炼,更贴合开元时代的实际。正因有此前后相继、略有差异的两个主要版本,且皆非民间可随意刊印流通之物,才导致了忘川三世楼收录时的困难与遗漏——并非未收,而是难以确定收录哪个版本更为妥帖,或是在浩瀚时空中未能及时获取最完整的本子。
谢珩此番穿梭,乾坤镜锚定的,正是大唐开元二十四年(公元抄录一番。不过,”他顿了顿,意味深长地看了谢珩一眼,“这等关系,可不是寻常人能攀得上的。郎君还是莫要强求了。”
谢珩心中了然,知道这掌柜所言非虚。他道了声谢,在那掌柜略带同情和好奇的目光中,转身走出了“集贤书阁”。
站在熙熙攘攘的朱雀大街上,春日阳光正好,周围是盛世繁华,谢珩却感到一阵棘手。直接去衙门强取?那必然引发轩然大波,非他所愿。寻找官员“借阅”?他对此间官场人际一无所知,且时间有限,如同大海捞针。
正思忖间,旁边几个站在街角闲聊的士子模样的年轻人谈话声飘入他耳中:
“……听闻张守珪节度使此番又大破契丹,擒其酋长,献俘阙下,圣人龙颜大悦,怕是又要加官进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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