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赤狐月主盟(1/2)
赤尾峰的火塘,三日不熄。
不是寻常篝火,而是以地火精脉引燃的“律火”——赤尾部祖传的仪式之火,火中掺入火晶粉与赤藤灰,燃时无烟,唯有一层赤金色光晕笼罩四周,如律之结界。火塘边,九张石凳围成半圆,其中三张空着:白狐部、狼族、影狐部未至。
林不觉坐在赤尾部一侧,寒髓咒虽未全解,但面色已恢复几分血色。他手中捧着一卷兽皮,上面密密麻麻写满字迹——那是他与赤狐月连夜拟定的《九部临时约》草案。字迹清峻,却无半句“律”字,只言“共守”“互援”“自治”。
“他们不会来的。”阿骨朵站在他身后,低声说,“狼族连万妖祭都只送空白兽皮,怎会来签什么约?”
林不觉未答,只望向火塘对面。
虎部来了三人:为首的是一名虎目虬髯的中年妖,名唤**虎铮**,乃虎部律判之首,掌“裂骨律”——专断刑狱,手段刚猛。他身后两名随从,皆背负虎骨刀,刀鞘刻满齿痕,象征断案之数。
蛇部也来了,却只一人。
那人身形细长,银鳞覆臂,眼瞳竖立如针,名唤**蛇隐**,乃蛇部少有的“文律判”,擅账册、契约、丹药调配。他未带随从,只袖中藏一卷蜕鳞丹册,步履无声,如蛇滑行。
“狼族呢?”虎铮环视一圈,声音如雷,“莫非连赤尾部的火塘,也请不动黑牙?”
赤狐月从火塘后缓步而出。
她未着战甲,只一身暗红长袍,金瞳在律火映照下如熔金。她手中无印,无令,唯有一枚赤铜火种,悬于腰间。
“狼族未至,非不敬,乃内乱。”她声音平静,“黑牙若来,少壮派必夺权。他不来,是为保狼族不裂。”
虎铮冷笑:“说得冠冕堂皇。可青丘已无律心台,白瞳闭谷,影狐自焚,九部共治名存实亡。若再无主事者,不出一月,各部自战,青丘成墟。”
“所以,”赤狐月走向火塘中央,将赤铜火种置于石台,“我以守部之名,召诸位共议临时之约。”
她展开兽皮卷,声音清晰如钟:
> “一,外敌当前,九部共御。玄鳞教、三清观,皆为青丘之敌,凡袭者,九部同讨。
> 二,内政自治。各部草场、商路、律案,自决自理,他部不得干涉。
> 三,圣药归属,暂不议。日晷谷封禁,待九部共决之日再启。
> 四,临时公议,设于赤尾峰火塘,每月初一,九部律判可至,共议大事。”
话音落,火塘中律火骤然腾高,赤光如柱,直冲云霄。
虎铮眯眼:“守部?赤尾部百年守南境,从未参与九部议事。你凭何主盟?”
“凭火骑焚退玄鳞教前锋。”赤狐月目光如炬,“凭赤尾火晶可温寒髓,可疗律骨,可燃律火。凭青丘若乱,赤尾部首当其冲——我们守的,从来不是一隅,是青丘之门。”
虎铮沉默。
蛇隐却轻笑一声,声音如丝:“赤尾主盟,倒也无妨。只是……若虎部愿主文,蛇部愿供丹,赤尾部可愿让出南境盐铁三成?”
赤狐月金瞳一凝:“盐铁乃赤尾民生之本,不换权。”
“那便难了。”蛇隐摊手,“无利,谁附?”
林不觉忽然开口:“《临时约》非交易,乃共守。若诸部只计得失,青丘早已亡于万妖祭前。”
虎铮转头看他:“人族,你寒髓缠身,命不久矣,何苦插手妖国之事?”
“因律无族。”林不觉起身,妖皇印悬于腰间,黑玉温润,“我持印,非为掌权,只为证——青丘之律,尚在人心。”
虎铮盯着那印,眼中闪过忌惮。他知道,妖皇印虽无字,却可引动九部律牌共鸣。若林不觉真能引印,赤尾部便有资格主盟。
“若我虎部签,有何保障?”他问。
“火塘为证,赤尾为盾。”赤狐月道,“若虎部遇袭,赤尾火骑三日必至。”
“若蛇部毁约?”
“则九部共讨。”林不觉接话,“《临时约》虽无律名,却有共约之实。毁约者,失九部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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