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黄梦(2/2)

据说,在这支小的队伍中,有一个天纵奇才。其能力,远可以与诸葛亮相比;近可以与刘伯温媲美。这两个历史人物,在小镇人看来,都是如同神仙一般的人物,绝对有着通天彻地的本领。

那支小队伍之所以能拥有这样的人才,是因为这个人才,夜观天象,认为小镇也将出现三方鼎立的局面。他认为,他只有像三国时的诸葛亮一样,投靠相对比较弱势的这支队伍,他才能在小镇未来的风云际会中渐露头角,而不被璀璨的群星所淹没。

此人其貌不扬。小镇人一直认为:“人有奇貌,必有奇才”的理念同样适应在他的身上。像刘备,双手过膝,最后以哭成就天下霸业;像朱元璋,天生一张瘦长马脸,要多难看,便有多难看,偏偏成了明朝的开国君主。所以,小镇人是从来不看低长相奇丑的人的,反而对相貌奇丑的男孩看高一线。谁知道,他将来长大了,会不会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呢?!到时,至少也能得漂母之惠吧!

此人的脸上有着一个特别显眼的特征,就是满脸的雀斑。那时,小镇人管雀斑叫做“污花”。他的外号,便成了“污花年糕”。年糕一直是小镇年后一段时间的美食。每年的秋末,秋粮入仓后,小镇周围的乡下,家家户户都会舂起年糕。在新晚米中羼入少许糯米,蒸舂出来的年糕糯软可口,可以存放很长一段时间。可以一直吃到来年的春花上市。

但是,年糕存放的时间长了,会长出密密麻麻的霉点。哪怕是将年糕浸没在清水中,霉点也照长不误。但长了霉点的年糕,并不表明它已变质、不能再食用。只需用刷子使劲地将霉点刷去,烹、炒、煮出来的年糕,照样有着它原先的美味。

给他起外号叫“污花年糕”,只是形象地勾勒出了他的奇貌特征,没有任何一丝一毫贬低他的意思。反正,哪怕年糕上的“污花”长得再多,洗净了照样美味可口。从另一层面上来说,正隐喻着此人的奇才堪大用,堪长用不衰。正是此人不停地游说,小镇上的两大队伍也枕戈待旦,准备决一死战了。

小镇上的争执,发生在夜间。之所以选择在夜间而不是白天,是因为几个队伍虽然有几个派别,但毕竟都是小镇上的人,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有些甚至还是转弯抹角的亲戚。怎么可能在白天明目张胆地朝对方抡棍棒?也下不了这个手。在夜间,便没有了这样的心理障碍,两眼一抹黑。管它青红皂白。反正你不揍人家,人家会揍你!先下手了再说。

据小镇人的说法,争执发生在中学校内的操场上。其实,镇小学的操场着实比中学的操场大了许多。但是,小学的操场似乎级别不够,只配做放露天电影的场子。中学的操场虽然小了些,抡不开棍棒,但它是小镇的最高学府,如此高等级的争执,当然选择在中学里进行比较合适。

据说,那天晚上,中学的操场上,喊声震天,飞沙走石,暗无天日,到处都是“乒乒乓乓”的棍棒磕击声。双方打得十分惨烈,几乎已经血流成河了。小镇上的人一说起这类事,常常会将茶馆里的说书的情节引用到现实的生活中。而且,叙说的人照样能眉飞色舞,随事情的进展,一忽儿脸色激愤;一忽儿面容惨淡。一忽儿激动;一忽儿平静,让人如身临其境,亲眼目睹一般。

其实,后来,我专门去中学的操场想体验一下那天晚上那份壮烈的情景。小镇上的人所说的那一份场景,我无论如何也体验不出来;操场上只是一片水泥地,南北两面各竖着两个篮球架。水泥地上画有球场的白线。那儿既没有沙可以飞,也没有石可以走,连找块瓦片也没有。暗无天日是必然的,在夜间嘛,哪里会有太阳高高地出现在天上?水泥地上倒确实有几滴血的痕迹。充其量也至多只是流个鼻血而已。哪里几乎流血成河了?

但是,那天晚上还确实有人被打成重伤了。而且,伤得着实不轻。是被人抬着丢在我家宅院旁的弄堂口的。据说,那天晚上,那位推荐他的未来岳父进“三结合”领导班子的头头,刚进入中学的篮球场,便被簇拥在他身后的同伴们打了一记闷棍。他便天旋地 转地倒在了地上,其后,无数的木棍铁棒齐匝匝地往他身上招呼,他却像一头死猪似地一动不动。

后来,在他身旁的人看他已经气息奄奄了才住了手。本来是打算将他扔在操场上,不再管他了。到底还是有人于心不忍,将他抬到家门前的弄堂口,丢在那儿。也是他的命大,悠悠醒来后,硬撑着自己爬到了宅院前侧边门口,叫醒了他的家人,才将他弄回家去。其实,他的家人根本就没有睡,正提心吊胆地候着呢。知道长子去参加革命斗争了,能不胆战心惊吗?

那天晚上,究竟是谁首先往他的头上打下第一记闷棍的?又是哪些人将棍棒招呼在他身上的?后来一直是一个谜,谁都尽力回避着这个话题,好像压根儿便没有这样奇怪的事情发生过。

他却伤得着实不轻。据说,将他抬进家后,家人看他气息奄奄地躺在床上,一时没有了主张。只得赶紧去请小镇方圆几十里地闻名的“俞三贴”,郞中闻说了事情后,并不想去趟这场浑水,也不想离家出诊。只是沉吟着开了一副治疗跌打损伤的药方,嘱明天一早,便去药房续了药来,煎了让其遵嘱服用。又让人赶紧去要了童子尿来,当夜先服。说是只有如此,损伤便不会成为今后经常会发作的旧伤。

他倒是有几个妹妹,却只有一个弟弟。但是,这个弟弟却是天生的羊癫疯病人。取一个羊癫疯病人的尿来治病显然不太妥当。搞得不好,他的病倒是治好了,却从此也得了羊癫疯的毛病,这岂不是惨了?到时候,两个羊癫疯一起发作,一个朝这边倒下,口吐白沫,眼珠朝上挺着,手脚乱抽;另一个朝那边倒下,同样地口吐白沫,眼珠朝上挺着,手脚乱抽,那家还哪里像个家哟!

几个妹妹倒确实还未出阁,绝对的童女。但童女又不是童子,男女可有着天壤之别呢!他的父母一时着急得没有了办法。只得拿了个大碗朝家中有男童的人家跑去,夜叩人家的大门。好在宅院和周围的人家都不乏男童,当孩子在睡梦中被唤醒,让拿出小鸡鸡来,对着那只大碗撒尿时,都是一脸的懵懂。

男童们虽然明显地感觉今晚的待遇与往常相比,高得实在有些离谱。但不及细想,都勉勉强强地总算滴了一些出来,又懵里懵懂地赶紧倒头睡去。他的父母总算千辛万苦地采集到了大半碗童子尿。细心地端回家来,唯恐在路上撒落了一滴两滴。这可是他们长子的命啊,可是比金子还珍贵呢!

被灌下了童子尿后,他的脸上竟慢慢泛起了红晕,沉沉地睡了过去。他的父母这才回房去休息。反正中药要到第二天的早晨,中药铺开店了才能续取,只能在第二天再作计较了。

这一次的身负重伤,倒成全了他的爱情。后来他和他的那个未来岳父都没有被结合进委员会。他因身有重伤,队伍的头头职位也给旁人所取代。这又让他躲开了几年之后的被清理。他是因祸得福了。那个女子后来铁了心要嫁给他,说:

“哪怕是服侍他一辈子,也心甘情愿。”

他们结婚后,生有一女,那男的始才安稳了许多。

那时候,我与我的大弟同钻一个被窝。在睡觉前,我总能隐隐约约听到传来的丧锣声,是那种“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四五六七”的敲法。问大弟,他却什么也听不到。我却不敢用这事去烦扰父亲。

那时,我正对同班一个女同学的头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的头发有着天然的细曲,像许多年后的那种被有意整烫成的爆炸头发式。她有一个妹妹跟我大弟同班。我为了躲开那丧锣声的骚扰,特意让我弟弟背全班同学的名字。当背到我那女同学妹妹的名字时,我的心中便会油然而生一种淡淡的温馨,我便在这份寻来的温馨中慢慢进入我的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