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理梦(1/2)

……我似乎站在高高的云端。看底下如蚁一般的人群在往来涌动。我知道这如蚁一般的人群在忙些什么!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我似乎想引导着什么。但是,熙熙攘攘的人群,根本没有人理睬我。也许是他们根本就没有看到站在云端上的我。我很生气,但是又很无奈。在我眼前的那一堵云墙突然变黑又汹涌了起来。并有一条一条的金色小蛇在乱窜。很像是蟃池里的那一些蟃鱼。我却突然惧怕了起来。我像是知道要下雨了。但是,站在高高的云端上,连个躲雨的地方也没有。我正枉自着急,却见对面的黑云里面伸出一只手来,在朝我招手。我不由自主地朝那只手飞了过去。却是一条大黑蛇在朝我吐信子。红红的蛇信很夸张地分叉着,又很夸张地翻卷着。我收不住身子,直往下掉去……

在乡镇工作时,车子每天早晨来小城接我上班,我总会产生这样的想象,仿佛自己站在高高的云端,仿佛自己正俯瞰着底下的苍生。看底下熙熙攘攘的人潮。那时,我正面临着抉择。身为这个镇的党委书记。我负有发展这个镇的经济的重责。那时,乡村两级的集体针织业正面临着个体和私营针织业的竞争。家家户户的横机已经汇成了这个乡镇经济发展的交响曲。集体的那些针织企业已经苟延残喘,气息奄奄。

但是,走集体的道路在当时仍是主旋律。谁也不敢贸然提出关闭这些集体企业。所以,我常常颠来倒去地思考同一些问题: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几十年来,走集体的道路竟越走越窄了?发展集体经济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尤其是小城的那些国营大企业的相继倒闭。似乎对我的思想带来了更大的触动。坚定不移地发展市场,应该便是这些问题反复思考的结果。但是,思考仍让我迷茫。市场虽然建立了,也起到了我预期的效果。但我却仍然没有能从迷茫中走出来。

被关进了监狱,倒让我心无旁骛。我的思考不会再受环境的左右。每天重复着同样的劳动,让我乏味,也让我的思考更加地集中。让我有精力去检讨几十年来,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利弊与得失。无论政权争夺时期的民心向背,还是和平时期的经济发展态势,似乎都离不开利益的魔影哦。

一个新秩序的建立,确实需要强权去推行。尤其是所建立的新秩序是以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为前提的。但是,一个新秩序的维持,光凭强权却不行!强权只能功在一时,所描绘的乌托邦也只能让民众盲从于一时。真正能调动民众的积极性的,除了利益,还是利益!无论是无为而治,还是有为而治。政府能做的,只是放开民众争取利益的羁绊,而不是设置民众争取利益的障碍。是适度刺激人的欲望,而不是禁锢人的欲望。

人的欲望是与生俱来的。并不是人为的遏制就能消失的。如果,人没有了欲望,社会的发展原动力就不存在了。社会发展的原动力都没有了,经济还能发展吗?政府应该做也只能做的事情,只是将这种人的欲望控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这是维持社会公正的手段!也是社会是否公正的标志。这其实是一个很浅显的问题,却需要一个全新的国家管理理念去维系。

汉代时的“无为而治”起到了休养生息的作用。使秦汉时期战争所带给社会的伤痛很快得以平抚。为什么新政权建立了这么多年了,社会经济始终裹足不前呢?是因为太在意“有为而治”了?“有为”的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好的主观愿望,并不总能带来好的客观结果。政府所能做的是因势利导,而不是东截西堵。

前几年我去美国,当我站在美国的《独立宣言》碑前,那一句“天赋人权”让我震慑!人权指的是什么?生存权应该是最基本的权力吧?自由又代表了什么?人的思想,可以自由驰骋,人的欲望能够得到极大的满足;人的行为可以在法律的规定下获得充分的自由。这是上天给予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剥夺。

在近两百年前的美国,便以这样的指导思想立国,这是难能可贵的。同一时期的中国,还在清王朝的统治之下,朕即天下。“普天之下,莫非皇土;率土之滨,莫非皇臣”。连人权的概念都没有呢!何来“天赋”一说?天赋是王权,君命神授!皇帝是奉天承运!是真命天子,岂是普罗大众可以比拟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也只是文人的想当然。而且,也只能仅仅只是王子。

两百多年过去了,美国得以称霸天下。作为天朝大国的中国呢?却成了积弱积贫的穷国。历史是一面镜子,可以让人明白成败得失。并不非得等民不聊生时,才想起来该怎么做!美国的《独立宣言》也是建立在战乱的基础上的。如果没有种植园主的土地囤积!如果没有黑奴被贩卖的悲惨历史。如果没有那个小女人写的那部《汤姆叔叔的小屋》,可能美国人的民主意识还没有那么强烈;可能“人权”的意识在美国还没有那么地深入人心。从哲学的观点来说,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取决于量的不堪重负。物极必反!物质到了极点的时候,必然带来质的改变。

我在废料上写下了“长河落日”四个字。这四个字,源于那一联古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大漠孤烟的景象我看到过。这是一种突兀而静止的景象,让人怀疑是整个世界都处于在静止的状态中,时间静止了;生物静止了;天空静止了;声音也静止了。长河落日的景象我也领略过。那是去邻市考察地皮的那个傍晚。

去邻市考察地皮,是事先约好了的。商业场上的一个伙伴一直撺掇我说,他们那儿有一块地皮特别适合搞房地产开发,尤其适合建造别墅区。约了我几次,让我去实地考察一下,我一直没有时间。那天,我终于下决心去了,车还没有出小城,便接到一个噩耗说是我的一个老部下突然亡故了。而且是掉进小城北的河里淹死的!

我只得将车拐了回来,去了我原先的那个机关。找到了这个单位的另一位部下,问是怎么一回事?他只说,上一天晚上,他们在一起喝酒。在酒桌上还说起我了,说我下海之后,还没有跟我聚过,什么时候,凑个时间,邀我一起聚一聚。

我下海之后,确实跟机关里的那些老同事鲜有来往。我坚持的原则是在商不言官!离开了官场,我不想再与官场有任何的瓜葛。所以,一般情况下,我不会主动邀他们。难得他们还惦记着我。他说,喝了酒之后,大家都回家了,车子送我的那位部下到马路口,待他下车之后,车就开走了!

他们谁也没有想到他下车之后,并没有回家。而是穿过了马路朝东去了。我问,怎么会掉在城北的河里呢?在我的记忆里,他家住在城南嘛!他说,他新买了房子,是他在任乡镇的党委副书记时买的!哦!他去乡镇任党委副书记我是知道的。但是,时间似乎并不长,后来便回区机关,在工商联任副主席。他买了新房我倒是不知道。他说,买房子是按揭贷的款。大概他看出了我脸上的疑惑,便说道:

“他这一走,他妻子带着儿子,还怎么还贷款哦!”

我问:“他怎么会掉河里的呢?”

他说:“我们也弄不懂,那天晚上,我们酒又没喝多!他的酒量又很好,根本不可能喝醉的!”

在我的记忆中,他确实酒量很好!而且,善饮白酒。脸不会红。喝了酒之后,甚多眼角上有一点眼屎。一直到第二天早晨,他妻子才说他一整夜都没有回家。他说:

“我们都奇怪了,好端端地他会去哪儿。也没有听说他在外面有女人呀!”

我愣愣地看着他。心想没有听说,并不等于没有。这事倒确实有些蹊跷。但死者为大,有些话我倒也不便说。他说:

“后来沿路去找,才发现他浮在城北那条河的桥下!打捞上来之后,口袋里皮夹什么都还在,也不像是被人打劫了之后扔下去的!”

我问:“难道是他自己跳下去的?或者是自己不小心落水的?他应该会游泳呀!小城的河又不宽,不管是无意还是有意,一个大男人似乎不太可能会被淹死!”

“我们也觉得奇怪呢!”他说,“下车之后,他穿过马路朝东去干什么?他又怎么会在那座桥下浮着?还真猜不透呢!打捞上来后,他的两手都抓有一手的河泥,很明显,落水时,他还活着!”

这倒确实是他落水时是否仍活着的最有力的证明了。人活着落水的,他沉入河底时,会挣扎,双手会乱抓。自然手中满是河泥。如果是被人弄死了之后落水的,双手肯定不会有异物,这似乎是落水时活着还是已死了的最直观的标准了。

“本来是打算验尸的”他说,“后来,他妻子听了别人的劝说,也就放弃了验尸的要求了!”

这倒也是!男人毕竟不同于女人,年轻的女人还有珠胎暗结的可能。在我还是知青时,便曾发生过一起女知青落水而死的事件。落水时,女知青明显也是活着的,尸体的双手都抓了一手的河泥。后来经验尸之后,才发现她已经怀孕了。由此查出了致她怀孕的始作俑者。案件终于告破!那个大队的支书被以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罪绳之以法。

但是,验尸毕竟是有辱死者尊严的事!当众被赤裸裸地剥光衣服,开膛破肚的,确实也让家属难堪!据说,从河里打捞上来后,即初步查验了一下他的身体,没有明显的体外伤,还有开膛破肚的必要吗?

“不过,没有验尸,所有让人疑惑的事,都没有办法解开。让人迷惑不解!”他说。

我知道他指的疑惑是什么,譬如,他的家在马路的西侧,他下车后,为什么会穿过马路往东边去?譬如,他去了马路的东边后,怎么会落水的?他到河边去干什么?再譬如,就算是他到东侧的那个围墙外的拐角上去小解而不慎落水的话,怎么会浮在河道拐了弯的那座桥下?拐角的那个地方,是小河的浜底,河水并不流动,他不可能随河流漂去那儿!那儿远着呢!如果是随河水漂的话,恐怕三天三夜也不一定能够到达那座桥下!这些谜团是没有人能解释得了,除非他自己能现身说法。人死了,是不会再开口了,就算是验尸,能解决这些疑惑吗?也不可能啊!只能将这些疑惑永沉心底了!

“现在最可怜的就是他妻子,带着孩子,又没有工作,这日子怎么过噢!”他说。

这倒是一个现实问题,我打了一个电话给另外一个下属,在机关时,我知道他们关系一直很好,另外的这一个下属出事之后,虽然判了缓刑,倒是成全了他的一番事业,他先是与人合作开了一家规模不是很大的酒店,赚了一些钱之后,与合伙人闹起了矛盾,还是已亡的这个下属作了协调的。后来,他与合伙人各自经营了一家更大一些的酒店,在小城的酒店行业中,也算是闯出了一番事业。经营大酒店,安排一个人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我拨通了他的电话,讲了死者的事,对方也是不胜唏嘘。又讲了未亡人的安排,他说正跟另外的那位酒店的老板在商量呢!如此甚好!我想,对于未亡人来说,日子总还得过下去。这过下去的日子,也只能靠丈夫生前的那几位朋友帮衬了!我得到了肯定的答复之后,也算是了却了一桩心事。我摸出身上带着的钱包,要了一张白纸,包了一份丧金,托部下带给那个未亡人。他问:

“你不去殡仪馆看一眼吗?”

我说:“不去了!我得赶紧开车去出一趟远差呢!早就约好了的,人家已经在那儿等了呢!”

推托说要出差是事实,却也是一个幌子。说实话,将要开车走远路,去殡仪馆拐一下,让我总感觉不太吉利。再说,就让他留给我的印象是原先的生龙活虎的形象好了。何必要改变我心中的印象呢!下属只能答应了我的要求,接过礼包,说:

“那我就替你跑一趟吧!”

虽然我最终并没有去殡仪馆,但心中却依旧有了很重的阴影。而且,阴影始终驱之不去,车子会无缘无故开得很快,像是跟人赌气似的。因为快要过了与人约定的时间了。我只得选择了近路。近路虽然是斜斜地横穿着过去的,按距离来说,确实应该近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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