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更梦(1/2)
……我站在一个高坡跟前。高坡很陡,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会站在这里。我的身后是一个万丈深渊,无法向前,也无法后退。我只朝身侧悄悄瞟了一眼,便感觉到了深渊的森然,似乎还有一股黑乎乎的雾气正在慢慢地升腾上来。我有些胆战心惊。这一份的害怕,让我的双腿一阵一阵发软。风又从深渊里掠了上来,似乎有一股吸力正要将我吸入深渊中去,我只得朝前匍匐着身子,但是跟前的高坡却突然凹陷下去,形成了一个很深的大坑。我不明白怎么会突然出现这种状况?大坑中似乎有一个女人在旋转着跳舞。曼妙的舞姿,水袖飘飘,给了我一种眩晕的感觉。她突然伸手朝我抓来,很长的指甲!她的指甲已经堪堪地要抓到我了,我却无法躲闪。一阵阴森森的笑声突然暴起,我吓得闭上了眼睛……
看守所的日子还是在悄无声息地滑过。天渐渐的热了,寒去暑来,中间似乎并没有春的痕迹。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在笼子里被关得久了,心已成了沙漠,再盎然的春意对我也已没有了感觉?看守所的院子是水泥和钢铁的天下,并不能看见春的痕迹。鸟儿的啁啾也听不出对春的欣喜。透过院子上方的铁栅栏,倒是能看到天更蓝、云更白。但是,春,在我的心中却仍是无迹可寻。
我不知道妻子在想些什么,我也不知道女儿在国外求学是否诸事顺利。小姨子倒是来了一张明信片,和我小弟的明信片如出一辙,只是说家中一切都好,让我勿念。我能勿念吗?大弟也给了我一张明信片,封中不无抱怨,说委托我理财,却把他自己害苦了。我真是彻底地无语了!我什么时候去害他了?他为什么不把委托我理财的情况跟办案单位说说清楚呢?不过,看来办案单位还真的要将“红萝卜上帐在蜡烛头上”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的这场劫难是逃不掉了!
如果办案单位有了这样的意图,非要定我有罪不可,大弟的再三诉说恐怕也不见得会被他们采纳!已经到了这个份上了,我都已经被关了一年了,再让我以无罪的身份走出囚笼,他们的颜面何在!看来,哪怕是办成了冤案,他们也要坚持到底了!这已经是不是有罪的问题了,而是关系到了他们的颜面,关系到了他们的官位的问题了!看来,他们已经得了老蒋当年对付共产党的真传了。“宁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人!”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是当年老蒋下的谕令,反正所有的书籍和影视作品中,凡是写到抓住了共产党后都会有这样的意思表达。是演绎了老蒋的凶狠,还是颂扬着当年共产党人的宁死不屈?这可真的不是能够说得清楚的问题。但是造谣一千遍,谬误便会变成真理,这是政治上常用的手法,原也不算新奇!我的案子居然沿用了政治手段,我真不知道算是抬举了他们明辨是非能力的高超,还是贬低了他们流氓手段的下作!
律师终于又来见我了。他们告诉我说,我的案件将与我妻子的案件同时被审判。我问,我的案件将以什么罪起诉?律师说,他们也只刚刚看到起诉书,两个罪名,一个是职务侵占,一个是商业受贿。我说:
“公司账上,我没有碰过一分钱,我怎么就犯了职务侵占罪了?”
律师告诉我说,是那些建筑承包商指控我,他们都将返利款交给我了。我问:
“他们说交给我了,就认定已经交给我了?是怎么交给我的?我有没有出具收条?”
律师说他们也只刚刚才看到卷宗,并没有见到相应的收条。律师问我到底有没有返利这一回事,我说:
“在工程发包前是提到过返利款的,他们也都出示过书面承诺,我当时考虑的是,防止中介人收取中介费。后来,正式的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后,我接受了其中一个工程承包人的建议,将返利款以合同的补充协议二形式固定了下来,改为在工程结算时,工程承包人自行采购的建筑材料,按政府公布的信息价下浮几个点的办法来操作。按照工程发包合同,承建方采购的建筑材料是按政府公布的信息价结算的。下浮了几个点,不是等同于返利了吗?”
律师问我:“具体下浮几个点?”
我说:“好像是三个点,具体我已经模糊了,合同有附件,一看附件便清楚了!”
“这些情况,你没有跟办案单位说清楚吗?”律师问我。
“怎么没说清楚!”我说,“每一次我都说得清清楚楚,但是他们不肯在提审时作记录!在起诉阶段,我跟检察官也说得清清楚楚。有的笔录上还是我自己坚持要添加上去的!”
“看来,他们是一定要定你有罪呢!”律师说。
“一定要定我有罪,这是肯定的。”我说,“但是仅凭他们的空口指认,便定我有罪,这也太荒唐了吧!”
“但是,他们的指认倒是跟你的同日存款对得上的!”律师说。
“这有什么奇怪的,”我说,“我自己的存款,和我大弟委托我的理财款,几百万元都存的是一年期,几乎每个月都有存款需要转存。这些工程承包人又几乎每个月都来我公司要求提取现金,将我转存的存款当作他们交给我的返利款,这不是太容易了嘛!有什么证据证明我的转存款就是他们给我的返利款?再说,他们已经跟我签订了补充协议,再付给我返利款,他们傻呀?不会算这笔账呀!这样的工程,他们还会做吗?
“我不是请你们取证嘛,查一查这些年来我在小城各家银行的存款情况,不是就清楚了嘛!”我又问。
“我们律师取证也不是想取什么证就能取什么证的!”律师说。
话已经说到了这个份上,我还能再说什么呢?我只得硬生生将那句“那我请你们律师干什么?”咽了回去。
“我大弟委托我的理财款也被当作施工单位的返利款了吗?”我问。
“你大弟无法提供足以证明这些钱是他的有效证明!”律师说。
“也可以去银行查呀!”我说,“他的钱放在我这里好多年了,一直是我帮他在转存,在理财。前些年一直存的是他的名字和我父母的名字,银行一查不是就很清楚了嘛!银行里应该都有记录的,这些记录调出来,不是证明了我所说的是事实了嘛!”
“这恐怕也有难度!”律师说。
我一时有些气急。这也有难度,那也没办法,我真不知道请来的律师到底能帮到我什么!我定了定神,又问:
“这个商业受贿罪又是什么意思?”
“他们指控你在邻县的代建工程中收受了施工单位的贿赂!”律师说。
“施工单位有土建、水电、消防、弱电和中央空调供应,好多单位呢!”我说,“土建单位有返利7%的书面承诺,这要到工程结束后结算时再扣除的。其他单位的那些返利,不是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由公司财务通过支票背书的形式,全部打在公司董事长的私人卡上了吗?怎么说我收受了贿赂?”
“而且,数额还不小呢!”律师说。
“多少?”我问。
律师并不肯直接回答我。我只得继续说道:
“这是不可能的!这个代建工程的费率,按照本省的建筑工程的‘94定额为28%,在工程发包时已经压到了仅15%,其中的7%仍将要作为我公司的返利款。这样的费率,已经压得足够低了!他怎么可能再送给我钱?而且,作为总包方,他只承担了工程架子的施工。外墙的干挂、附属工程、桩基都被我划出了!如果他还会送我钱的话,他岂不是零费率都没有了?施工到差不多结尾的时候,因为工程进度延误,还被我做了清场处理,他怀恨在心,胡乱指控我的目的是明显的!”
“你说,其他施工单位的返利款都在工程款支付时扣除了,为什么土建单位的工程款,你不按比例扣除?像其他的施工单位同样的处理?”那位年轻一些的律师问。
“他是总包单位,工程的一些大的协调工作需要总包单位去做,我总不能太苛刻了吧!”我说,“再说,其他的那些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我已经从总包方的手中划出了,直接由我公司支付了,肯定对他的资金周转带来了压力。工程款在我手中,这7%我又不是扣不了,我着急什么!再说,就算是我扣下了,最终还不是打进公司董事长的私人卡中。倒不如在总决算时,在结余的工程款中扣除,多少还留在了公司的账上!”
“其他的那些施工单位一共扣除了多少返利款?”年轻一些的律师又问。
“大概有三百多万元吧!”我说,“具体是公司财务在操作的,我也不清楚具体的数额。”
“这不是选择性执法嘛!”年轻一些的律师低声嘟哝道。
年长的那位律师朝他横了一眼,似乎在责怪他不该在我面前多嘴。这个眼神让我的心为之一沉。“这是什么意思?他为什么会责怪他的搭档在我面前多嘴?”我的心里立即升起了迷惑。
“我可不可以向法庭提出要求,要求这些指控我的人在开庭时出庭,当庭与我对质?”我问。
“你有这个要求,当然可以!”律师说,“我们会正式向法庭提出对质的要求!”律师顿了顿又问我,“要求出庭对质的,是所有指控你的人吗?”
“当然!”我肯定地答道。
我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只有通过对质来否定他们对我的指控了!在侦查阶段,我曾跟办案的民警提出过要求对质的要求。那位满脸横肉的主办人员说:
“你想对质?你想都不要想!到时我们会控制他们,不让他们来跟你当庭对质,你又能怎么样?”
我心念一转,脱口问道:“我要求当庭对质,公安部门会不会不让他们来跟我对质?”
“一般情况不太可能。”律师说,“公安有什么权利限制他们来跟你对质?我们会关注这件事的!”
律师的口气有些大。我真不知道小城的公检法会不会尿他这一壶。
“我妻子被他们指控什么罪?”我问。
我知道,我妻子的辩护律师也请的是他们律所的律师。
“窝藏罪!”律师说。
“什么!”我不禁有些哭笑不得,“这是哪儿跟哪儿呢!我的罪是如此的牵强附会,妻子的罪更是无中生有了!这些侦查、起诉、审判一条龙操作的办案人员,真不是吃饭长大的!不,也不能说他们不是吃饭长大的,也许在这一条龙的运作过程中,他们都是既得利益者呢!不然为什么非要定我和我的妻子有罪?”
律师来了之后是主审法官来。我倒是真不知道,在开庭之前还有这么一个环节要走。我被带到那个医务室外的小会议室里,等待法官到来。我还没有走到小会议室门前,便看到妻子从会议室里出来,出门就朝另一个方向缓缓走去。一年多没有见妻子的面了,在一瞬间我愣住了。但我又不便喊她,只得看着她慢步离去。
妻子的腰板挺得笔直,让我心中很是宽慰。我知道妻子是一个很坚强的女人,她果然没有被苦难压垮!我急急地赶去小会议室的窗前,从窗口望出去,看见妻子正在那个拐弯处与人说话。侧面看妻子,我仍能看到妻子脸上那一抹我熟悉的红润。苍天保佑,但愿妻子能早一天走出这一份磨难!
法官终于来了,我的主审法官居然是个女的!法院虽然是我原先所在区的那个法院,但女法官却不是我所认识的。我虽然觉得我还是原来的我,但在法官的眼中,我却已不是原来的我了。数年前,我在纪委时,一个电话,法院院长不得不立即赶到我的办公室来。但时过境迁,今非昔比,女法官似乎故意要在我面前摆出一副高我一等的架势,给我安排的凳子也明显矮了一截。我隔桌坐在女法官的对面。我还真不知道这个环节该怎么走,只得静静等待她的发问。
如果律师没有在她之前来的话,我还真不知道检察院以什么罪公诉我。律师已告诉了我一切,我多少在心理上有了一些准备。当女法官问我这些事情时,我只得详详细细地将跟律师说的话重复了一遍。这多少有些出乎她的意料,她似乎也不愿意将我说的话详细记录下来,这多少让我感觉有些扫兴!但是,已经到了这一步,我自然不会厌烦我的诉说,哪怕她听得再不耐烦,我也得一一道来。
主审法官来见我,纯粹是走一下程序。听我讲得差不多了,她朝我递过来一页纸,上面已经事先打印好的问和答。问是他们设计好了的问题,答却并没有如他们所愿,这多少也让她有些扫兴。她让我在这页纸上签名,我说:
“我跟你说了这么多,你怎么一个字也没有记下来?”
她说:“我今天来,又不是做笔录的!你跟我说了这么多,有什么用?”
我说:“你是主审法官,我不将事实告诉你,我去跟谁说?”
她说:“我不想听你的事实,我只看检察院的公诉书!”
我笑着说:“作为法官,检察院的公诉书当然要看,但是被指控人的陈述难道不应该听吗?”
“我不是一直在听吗?”她说。
“可是你并没有记下来呀!”我说,“我说了这么多,你一句话也不记,我不是说了也白说吗!”
“你笑什么?”她突然转移了话题。
“我是在想,就是我刚才所说的事实。这样的事实,你们还要开庭审判我吗?”
“都已经到了这个份上了,我们可能不开庭判你有罪吗?”她说。
“如果铸成了冤案,你有没有考虑过,将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我依旧笑着问。
“如果你确实有冤,这个冤也不是我造成的!”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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