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惜梦(2/2)
但是,尽管人性如此地卑劣,但人们似乎仍在孜孜不倦地追求着人与人之间的那一份真诚的情谊;那么,这份真诚的情谊是否确实存在吗?是因为人性的险恶,促使了人们的追求?还是因为人们对这份美好的向往,才映衬出了那份叵测的险恶?或者是,这份美好是确实能出现的,它和叵测或险恶一样,只是人性中的一部分。但当利益发生冲突或者外来的什么因素发生变化时,人的内心会发生扭曲,原本美好的人性变得丑陋,变得为人所不齿。人既然能为之不齿,恰恰证明了人性中美好的向往尚未泯灭。可是,这种不齿似乎并不能阻止丑陋的发生。有时甚至更让丑陋变本加厉。这真让人匪夷所思。我于是总在这么颠来倒去地想着,让我对现实的一切越发地茫然。
大概是,语文老师自己也感觉他的那一种信手涂鸦,天马行空般的教学方法,并不适合他眼下所教的这个班。这个班的学生对语文的领悟太参差不齐了。他试图用他认为最有效的方法来扭转这个局面。那一次的作文练习,让他看到了问题的结症所在。他决定从作文练习入手。他从全班交上去的作文簿中,挑出了四篇他认为文章的立意和表现手法都算是比较好的作文,费尽心思,自己亲自动手,将四篇作文整合成了一篇文章。然后,特意找来了一块大黑板,将他改好的文章以黑板报的形式,抄写在大黑板上。将黑板支架放在教室前的走廊上。使每个进教室的学生都能看见。让所有学生明白作文是怎么写的,也让被挑用作文的四个学生明白,作文是怎么改的。
大黑板上的那篇整合的文章,洒洒洋洋地铺满了一黑板。署名由四个人名字中各取一字而成,除我之外,其它三位同学名字中的“鸣”字、“灿”字和“翱”。组成了笔名:“军鸣灿翱”。老师颇为自得的这个创意,我却很不以为然。我仔细拜读了他改后的那篇文章,毫无疑问,毕竟是四篇作文整合而成的,篇幅自是今非昔比。可以说是浩浩荡荡。但是,整篇文章作为一个整体的那种行云流水的气韵却没有了。
在我看来,一篇文章的起句,决定了文章的气势,所谓文气之起势也。如果文章没有了气韵,等于没有了文气;也就等于没有了灵魂。虽词藻华丽如堆金砌玉,也只是行尸走肉,如何展示得出它的灵气?倒不是说我文章写得好。我认为,真要将四篇作文写成一篇,四篇作文的起句都不能用,要另写一句高屋建瓴式的起句。如此,四篇作文的大部分句子也都不能再用,要根据起句的气势另行考虑文字。整合绝不能是简单的叠加,而应是彻底的重写。但是,老师给取的这个“军鸣灿翱”笔名,却成了我们的宿命,成了日后我们必然有所联系的谶语。
高中毕业之后,同班的同学都已云散。回家务农的务农,参加工作的参加工作,大家各奔东西后,一般情况下,是不太可能再见面了。但是我们四个人虽然命运各异,但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让我们必然有所联系。
那个名字中带有“鸣”字的同学,高中毕业后,学了一段时间木工,后来去了邻镇的乡下插队落户。恢复高考后,他考取了中专,中专毕业后,他回到小镇中学执教。几年后,我已在县城的机关工作。他娶了县城中学的一个体育老师为妻。为解决夫妻分居问题,他来找我帮忙。我那时刚刚走上领导岗位,同学来求,当然义不容辞。我找来区委党校的校长,询问区党校需不需要这样的师资?校长见我开口,不好意思当场推却。问清了所在中学及姓名后,没几天,他便特意来找我,怪我怎么没将人了解清楚,就向他推荐?校长是我的老乡,同是小镇北边的梅花洲人,自然讲话不用客套。原来,我向他推荐后,他即派人去小镇中学了解。看来,我的这位同学在小镇中学、他的母校口碑并不太好。党校又是一个要求比较严格的地方。这事最终在我的再三道歉下不了了之。后来,县城的一所高级中学新开,需要师资,学校的校长又是我的学长,也就是小镇中学的第一届高中生。我又为同学的调来县城事去找他。通过多番努力,这个名字中带有“鸣”字的同学,最后终于调来了县城。
那个名字中带有“翱”字的同学,高中毕业后,也学了一段时间的木工,后来直接分配进了县城的大厂工作。后来,又去了县城纺织公司下属的原料公司,从事原料采购。那个年代县城有多家毛纺织厂,他的这项工作实在是个肥缺。多年之后,我已在乡镇任职,我所任职的乡镇那时有多家羊毛衫厂。那天,一家羊毛衫厂的厂长来找我。说厂里断了原料,银行贷款一时下不来,问我能不能帮助与原料公司联系一下,先赊一些毛纱来?“赊一些毛纱来?原料公司我又不熟。”我摇了摇头,觉得底下的厂长贸然来找我提这样的要求,实在太莫名其妙。厂长却神秘地笑道:
“只要书记您出个面,打个电话就可以了。肯定能将毛纱赊来!”
我犹豫了片刻,想想工厂断了原料,就得停工,工人怎么办?终于拨通了厂长给我的电话号码。电话那边传来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竟是我那个名字中带有“翱”字的同学。原来,厂长事先已经跟他联系过,他表态说,只要我出面打个电话去,毛纱肯定赊给他。他在电话里告诉我,他已决定辞职了。不过,他说:
“我在辞职前会帮你把这件事弄好的!”
我很感到意外,问他:“辞职后,打算怎么办呢?”
他说,先看一段时间再说吧。我说:
“要么,你来我这儿吧!我开家公司交给你去运作。”
我知道他在商场上经营多年,尤其对纺织原料这一块十分熟悉。我所在的镇又是一个生产羊毛衫的大镇,他自可以大展身手。他却一叠声地说“不”,说:
“我怎么可能到乡镇来!”
话讲到这个份上,我自然不便再邀。在我看来,做生意关键在于有一个施展拳脚的舞台。这个舞台在城市还是在乡镇并没有多大关系。看来,他并不苟同我的看法。也许在他看来,从一个全民大公司出来,直接到乡镇去做生意,是一种落魄,会让他很失面子。
那个名字中带有“灿”字的同学,高中毕业后回家务了农。几年之后,作为工农兵大学生,被推荐到了省城的丝绸工学院读书。毕业后在县城的丝织厂工作,先是做技术员,后来做了副厂长。在县城结了婚,也算是春风得意了。但是好景不长,先是听说他参与赌博。因此,还被撤销了副厂长的职务。后来,又听说他离婚了,也辞了工作,在县城北边的一个小镇做丝绸生意。
那个小镇跟邻省的一个镇相连,有很大的丝绸市场。想想也应该是做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了吧!那天,我正在办公室审阅一个大型活动的方案。乡镇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我已回县城机关工作,又经过几次调任。后来,担任了文化部门的领导职务。
他突然走进了我的办公室。他倒是没多大变化,依旧是读高中时的那么黑。但是,许多年后再见面,他的黑中已明显呈现了一种不健康的土灰色。我正诧异间,他已不客气地在我的办公桌前面的椅子上坐下。开口便问我借几百元钱。我也没有顾得上问他近况如何。看他一副落魄的样子,我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我赶紧从西便服的内口袋中掏出皮夹,将皮夹中的那叠现金交给了他。也没数。虽然平时用不着我花钱,皮夹里我总会放一些钱以备不时之需。他也没数,接过钱,便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随即站起身,说了句:
“过几天还给你!”
便快步离去。我一愣,他已出了门。待我追出门,俯在走廊扶栏上朝下看时,他已跑出院子。我不知道他那么急匆匆地干什么?他借了钱去赌博吗?还是去还赌债?如果真是去还赌债的话,这点钱恐怕还不够他还。但是,回想他来借钱时的神态,似乎是吸毒了。不然,脸色怎么会是这种土灰色呢?此后,便再也没有了他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