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惨绝人寰(2/2)

可小猴子就没看那些吃的玩的,一个劲的扯玄翊衣角,一个劲的冲玄翊叫唤,甚至还流下了眼泪。

玄翊还是不明所以,计无施和黄天霸却是看出了端倪。

原来从古至今,有一种营生叫“采生折割”。“采”:搜集、拐骗(目标多为儿童)。 “生”:指正常健康的幼童,作为“生坯”(原料)。 “折割”:通过刀砍斧削、打断四肢、毁坏五官等方式制造残疾。 其具体手法大多是用钝物砸断腿骨、割舌毒哑、硫酸毁容,使儿童外观惨不忍睹以博取同情;或药物控制,喂食安神药或哑药,防止反抗或求救;囚禁训练:将儿童关入笼中“训乡”(黑话,指驯化过程),强迫其摆出畸形姿势乞讨,不服者遭毒打致死。最早“采生折割”营生见于奴隶社会,那时人命不如牲口值钱,盛行于宋元时期,到了明朝律法已将其列为重罪,主犯凌迟处死,甚至主犯家人不管参与与否,知晓与否,也会同罪连坐。最出名的就是元朝的“人熊案”曾轰动全国。此案中,恶丐将拐来的男童制成“人熊怪物”巡回展示牟利。制造“人熊”的过程十分残忍,且成功率极低,百不存一。犯罪者先以哑药灌喉使儿童失声(常用草乌等麻醉性药物),随后将儿童全身用针刺出血,趁血液未凝时,立即剥取熊皮紧贴其体表,使人血与动物血粘连。而且不给受害人吃盐,待伤口愈合后,体表便生出混合毛发,形成“半人半兽”的畸形外观,由于本来就是人的智商,所以又聪明又听话,用来表演挣钱往往事半功倍。

宋代《子不语》也记载过一例“熊相公”案例中,受害者被剥皮造熊后以铁链锁颈,被迫写字吟诗供人观赏,每展示一次收费百文。后来又有了“人猴”、“人犬”“人狼”“人虎”等的制作,大多是相同手段。都是对三五岁左右的幼童先用药物腐蚀全身皮肤,待皮肉溃烂脱落,将动物毛烧灰混合药膏敷贴伤口,同时内服药物促进愈合。最终体生犬毛、狼毛、虎毛等,其身形佝偻如犬类,犯罪者训练其说唱曲艺,作为街头奇观敛财。此法成活率都是极低,“百不得一活”,需残杀多名孩童方成一例。

“采生折割”还有其他致残敛财手段。如断肢制造残丐:用烧红铁针插入脚踝挑断脚筋,剪趾后浸石灰水致溃烂;强灌毒药致盲,逼迫儿童乞讨;“坛子生”畸形禁锢:将幼儿塞入陶坛,仅露头部,限制生长数年,形成坛状躯体,待其畸形定型后展出,直至内脏溃烂死亡;剜眼割舌,折手断脚,人为永久脓疮,饿饭断水……

玄翊一边听着计无施黄天霸的讲解,一边看着眼前的“小猴子”,眼泪早已湿了衣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