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普法教育(2/2)

人群中响起一阵低低的骚动和吸气声。拘留所!这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是极具威慑力的字眼。

李成钢趁热打铁,结合条例,用最接地气的语言,掰开了揉碎了讲解大家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红线”:

“打架斗殴?不管是院里邻居拌嘴动手,还是在外头跟人茬架,只要动了手伤了人,警察就能管!轻则警告罚款,重则拘留劳教!”

“偷摸扒窃?甭管是偷公家的煤球、食堂的馒头,还是顺走邻居晾在院里的旧衣服、几棵白菜,那都叫盗窃!数额再小也是违法!抓住了,轻则批评教育退赃,重则送进去!”

“私闯民宅?不管什么理由,不经主人同意,硬闯进别人家,就是侵犯他人住宅!这叫扰乱他人生活秩序!条例第十四条写得清清楚楚,要处罚!”

?“还有,造谣生事、损坏公物(比如胡同里的公共路灯、宣传栏)、在工厂或者公共场合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这些都写在条例里,都是违法行为!都要承担后果!”

他每一句都掷地有声,尤其结合傻柱这个活生生的反面例子,让“法律”这个抽象的概念变得无比具体而沉重。他最后总结道:“法律不是挂在墙上的画!它是保护大家伙儿平安过日子的规矩!谁碰了这条‘红线’,谁就得付出代价!遇事别光想着‘私了’、‘凭拳头说话’,那套老黄历翻不得了!要讲理,讲法!找管事大爷调解是对的,但更要学会找派出所,找政府!报警不是丢人,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李成钢讲得铿锵有力,寒风似乎都被他的气势压下去几分。不少居民听得连连点头,尤其是那些家里有半大小子的老人,更是深有感触。傻柱则像个霜打的茄子,几乎要把自己缩成一个球。

李成钢话音刚落,董瑶立刻无缝衔接地站了出来。她清了清有些发紧的嗓子(上午在94号院连讲带解释,消耗不小),声音依旧保持着那份街道干部的清晰和条理性:

“李公安讲的是‘不能做什么’,是红线!下面我代表街道,跟大家详细说说,为了咱们大院的长治久安,街道推行的‘居民联络员制度’是什么,联络员该‘做什么’、‘能做什么’!”

她展开一份油印的《街道居民联络员职责与权利暂行规定》,条理分明地阐述:…………

董瑶特别强调:“联络员不是官!是大家的贴心人,是街道和派出所的‘眼睛’和‘耳朵’,更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桥梁’!担任联络员,是一种信任,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希望易师傅、刘师傅、阎老师作为联络员的同志,能好好行使这份权利,认真履行这份职责!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把咱们95号院,建设成真正的文明守法、团结互助的模范院!”

董瑶讲完,将印有条例摘要和联络员职责的油印小册子再次分发下去。人群议论纷纷。

傻柱趁着大家领材料、议论的混乱,低着头,像只受惊的老鼠,飞快地溜回了自己屋,“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夕阳的余晖给古老的院落涂抹上一层黯淡的金色。李成钢和董瑶收拾好东西,正准备离开。

“成钢!小董!辛苦啦!”一个爽朗的声音传来。只见街道办的王主任裹着军大衣,笑呵呵地从院门外走了进来,“我刚从街道开完会,顺道过来看看。怎么样?下午这场效果如何?”她特意过来看看三位管事大爷落实的情况。

李成钢和董瑶连忙打招呼。王主任的目光扫过神色各异的三大爷和尚未散去、仍在议论的居民,最后落在董瑶冻得通红的耳朵和有些疲惫但依旧明亮的眼睛上,又看了看李成钢,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了然和赞许。

“王主任,效果挺好。”李成钢答道,“结合案例讲,大家触动很深。联络员制度也明确了。”

董瑶也点点头:“该传达的都传达到了,就看后续大家理解和落实的情况了。”

王主任拍了拍李成钢的肩膀,又对董瑶温和地说:“小董嗓子都哑了吧?喝点热水。工作就得这么细致扎实地干!普法不是一阵风,得像这老北京的城墙砖,一块一块砌结实了才行!你们俩今天这工作,做得很好!”他转向三位管事大爷,语重心长:“老易、海中、老阎,街道和派出所信任你们!以后院里的事,你们这‘联络员’可得真正负起责来,依法依规办事,多沟通,多化解,咱们一起把这片儿弄好!”

三位大爷连忙表态。王主任又寒暄了几句,便先一步离开了。李成钢和董瑶也跟着走出院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