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还珠格格-晴儿(番外)(2/2)

嫁去草原的那天,昭烈在她身边,手里握着她的手,轻声说:“别怕,以后有我,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她真的没怕。

刚到草原时,她学煮奶茶,第一次煮得太咸,昭烈却一口喝完,说“比我额娘煮的还香”;她学骑马摔了下来,昭烈没责备,反而亲自牵马教她,说“草原的马通人性,你对它好,它就不会摔你”;她提议开学堂,昭烈立马让人搭棚子、找书本,说“你想教孩子们读书,是好事,我全力支持”。

学堂开起来的那天,草原上的孩子们涌过来,睁着好奇的眼睛看着她手里的识字卡。最小的阿古拉才4岁,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晴儿握着他的手,一笔一划教他写“阿古拉”,他写得歪歪扭扭,却笑得格外开心:“福晋,我会写自己的名字啦!”

后来,阿古拉成了学堂里最用功的孩子,不仅能背《三字经》,还能给其他孩子讲草原的传说。有次他的额吉来送奶豆腐,拉着晴儿的手说:“福晋,谢谢您让阿古拉读书,以前我们牧民的孩子,一辈子只能放羊,现在他能读书,以后说不定能做大事呢!”

晴儿看着阿古拉奔跑的身影,心里满是从未有过的充实——这不是管后宅能比的,不是算月钱能换来的,是真真切切地,用自己的所学,帮到了别人。

再后来,她提议在边境设贸易点,昭烈陪着她一起去考察地形,一起和京城的商人谈判。贸易点开起来的那天,牧民们牵着牛羊,拿着皮毛,换回了京城的丝绸、茶叶,还有孩子们用的笔墨纸砚。巴图的媳妇拿着块红色的丝绸,笑得合不拢嘴:“福晋,这丝绸真好看,我要给我家孩子做件新衣服!”

晴儿看着热闹的贸易点,昭烈从身后递来一杯奶茶,轻声说:“你看,你做到了。”

她回头,撞进昭烈温柔的眼睛里。昭烈从没收过其他女人,后院里只有她一个人,他说“我娶的是你,不是为了开枝散叶,是想和你一起过一辈子”。晚上他们一起看星空,他会给她讲草原的星座;白天他去处理部落事务,回来会给她带草原上最甜的野果子。这样的爱,是她在京城时想都不敢想的“独一无二”。

又过了两年,明轩的到来,让这份圆满更添了几分软糯的甜。

明轩刚生下来时,粉雕玉琢的,裹在绣着银线狼纹的襁褓里,小拳头攥得紧紧的,连哭都带着点奶气。晴儿第一次抱他,手都在抖,昭烈站在旁边,比她还紧张,连大气都不敢喘,生怕碰坏了这个小小的人儿。

等明轩长到一岁,会扶着蒙古包的柱子颠颠走的时候,整个部落都成了他的游乐场。他穿着件鹅黄色的小蒙古袍,圆滚滚的身子像颗刚滚过草堆的奶团子,常常追着小羊跑,跑两步就摔进软乎乎的草里,却不哭,反而咯咯笑,肉嘟嘟的脸蛋上沾着草屑,像只沾了露水的小团子。

“额酿!羊!”明轩还说不清“额娘”,总叫成“额酿”,伸着胖乎乎的手指指向远处的羊群,口水顺着嘴角往下淌。晴儿连忙掏出帕子给他擦嘴,笑着把他抱起来:“那是小羊,不能追哦,会把小羊吓跑的。”

昭烈从外面回来,手里拿着个刚编好的小柳条筐,见了明轩,立马把筐子递过去:“明轩,看阿玛给你编的什么?”明轩伸手抓住筐子,把脸埋在筐子里闻了闻,奶声奶气地说:“香!装果果!”惹得晴儿和昭烈都笑了——这孩子,满脑子都是草原上的野果子。

明轩三岁的时候,开始跟着晴儿学认字。晴儿把他放在腿上,手里拿着支小小的毛笔,教他写“明”字。明轩的手还握不稳笔,写出来的“日”像个圆圈,“月”像个钩子,却得意地举着纸给昭烈看:“阿玛!明!明轩的明!”

昭烈凑过去看,故意逗他:“这是明轩的明吗?怎么像个小太阳和小月亮在睡觉呀?”明轩急得小脸通红,攥着小拳头辩解:“是明!额酿说的!”晴儿笑着拍了拍昭烈的胳膊:“别逗他了,咱们明轩写得最好了。”说着又拿起一张纸,教他写蒙古语的“草原”,明轩跟着念,把“草原”念成“草呀”,软乎乎的调子飘满了整个蒙古包。

到了秋天,昭烈教明轩骑马。小马“雪球”温顺得很,明轩坐在马背上,小手紧紧抓着马鬃,昭烈牵着缰绳慢慢走。明轩刚开始还紧张,后来胆子大了,竟想自己骑,身子一歪,差点摔下来,幸好昭烈眼疾手快扶住了他。明轩不仅不怕,还拍着小马的脖子说:“雪球!跑!像阿玛一样快!”

晚上吃饭的时候,明轩坐在小凳子上,捧着个银碗,大口吃着奶豆腐,嘴角沾着奶渍,像只偷喝了奶的小猫。晴儿帮他擦嘴,他忽然举起碗说:“额酿,吃!阿玛,吃!”把碗里剩下的奶豆腐分给两人,眼里满是认真——这孩子,从小就知道疼人。

有次收到紫薇的信,紫薇在信里说:“晴儿,京城的贵女们还在讨论后宅琐事,兰格格嫁了忠勇侯世子,现在正为了侧室争风吃醋,听说天天以泪洗面。我真为你高兴,你有昭烈,有明轩,过成了我们都羡慕的样子。”

晴儿拿着信,坐在草原的夕阳下,明轩正趴在昭烈怀里,听他讲《史记》里卫青打仗的故事,把“卫青”叫成“卫青哥哥”,还追问“卫青哥哥骑的马,有雪球快吗?”。

昭烈走过来,坐在晴儿身边,把明轩放在两人中间。明轩立马搂住晴儿的脖子,把脸埋在她颈间,小声说:“额酿,听故事。”

晴儿笑着摸了摸他的头,看向昭烈,眼里满是温柔。她想起在京城时的迷茫,想起那时以为的“安稳”,她觉得,幸好遇到了昭烈,幸好来了草原——她不仅没有困在后宅的方寸地,还拥有了独一无二的爱,拥有了这么个软糯可爱的孩子。看着明轩在草地上追着小羊跑,看着昭烈为她温着奶茶,看着部落的孩子们在学堂里读书,她知道,这才是她想要的人生。

暮色渐浓,星星开始在天上亮起来。明轩困了,靠在昭烈怀里打哈欠,小脑袋一点一点的。昭烈把他抱起来,动作轻柔得像抱着件稀世珍宝。晴儿跟在旁边,手里拿着明轩白天落在草地上的小柳条筐,里面还装着两颗没吃完的野果子。

两人并肩走在草原上,晚风拂过他们的衣角,带着牧草的香气。明轩在昭烈怀里睡得正香,小嘴巴还时不时动一下,像是在做着关于草原和小马的梦。晴儿抬头看着满天的星星,又看了看身边的父子俩,嘴角的笑意越扩越大。

她这一生,所幸是遇到了昭烈,从宫墙走到草原,有爱人相伴,有稚子绕膝,能用自己的力量帮到更多人。这样的人生,比她当年在紫禁城想象的任何一种“安稳”,都要圆满千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