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千刀万剐(1/2)

诏狱的石墙还残留着刘瑾嘶吼的回声,乾清宫内的烛火却已燃至天明。武宗捧着刘瑾前后两份截然不同的供词,眉头紧锁,殿内的空气仿佛凝固成冰。张永与杨一清并肩跪在阶下,身后是数十名联名弹劾刘瑾的朝臣,每个人手中都捧着一叠厚厚的罪证。

“皇上,刘瑾翻供纯系狡辩!”张永膝行半步,声音急切,“臣已查明,刘瑾府中搜出的龙袍玉玺,虽为伪造,却是他心腹太监亲手打造,人证物证俱在!且他多年来把持朝政,收受贿赂,累计白银数千万两,良田万顷,其罪证早已堆满内阁,绝非臣所能栽赃!”

杨一清随后呈上一本账册,声音沉稳如钟:“此乃刘瑾党羽焦芳、张彩等人的贪腐明细,每一笔都与刘瑾府中查抄的财物吻合。更有甚者,臣等在灵济宫密室的烟道中,清理出未被烧尽的《百官阴事录》残页,上面记录着他要挟百官、培植党羽的阴谋,足以证明他谋反之心,早有预谋!”

朝臣们纷纷附和,将一份份罪证递上龙案:有被刘瑾迫害致死的官员家属血书,有各地百姓控诉刘瑾苛捐杂税的状纸,还有内行厂番子虐待臣民的供词。桩桩件件,如同惊雷,炸得武宗头晕目眩。他终于想起,那些被刘瑾压下的奏章,那些朝臣们敢怒不敢言的眼神,那些百姓们流离失所的惨状,所有的疑虑在铁证面前烟消云散。

“狗奴才!”武宗猛地将供词摔在地上,龙颜震怒,“朕待他不薄,他却如此欺君罔上,祸国殃民!传朕旨意,刘瑾罪大恶极,判凌迟处死,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以儆效尤!其党羽一律严惩,绝不姑息!”

旨意一下,朝野震动。昔日依附刘瑾的官员们惶惶不可终日,而百姓们则奔走相告,欢呼雀跃,纷纷相约西市,要亲眼见证这位“立皇帝”的末日。

刑场设在西市,早在黎明时分,就已人山人海,万头攒动。百姓们从四面八方涌来,有的扛着锄头,有的提着菜篮,甚至有老人拄着拐杖,孩童骑在父亲肩头,只为一睹刘瑾伏法的惨状。人群中,不时响起愤怒的咒骂声,还有人提前准备好了烂菜、石块,攥在手中,眼神里满是仇恨。

辰时三刻,诏狱的厚重铁门缓缓打开,发出“吱呀”的刺耳声响。强烈的日光透过门缝,刺得刘瑾下意识地眯起了眼。他拖着沉重的镣铐,每走一步,镣铐与地面碰撞,发出“哐当、哐当”的闷响,如同催命的鼓点。昔日肥硕的身躯,经过诏狱三昼夜的折磨,早已形销骨立,囚服上沾满了干涸的血迹和尘土,头发散乱地披在肩上,遮住了大半张脸。唯有那双眼睛,在杂乱的发丝间,依旧燃着不甘的毒火,死死地盯着前方。

两名狱卒架着刘瑾,一步步将他挪上刑台。刑台由坚硬的青石砌成,上面早已洒满了粗盐,阳光照射下,泛着冷光。刘瑾被按跪在刑台上,背后的铁链被牢牢固定在石柱上,动弹不得。他抬起头,环视着台下密密麻麻的人群,嘴角扯出一抹扭曲的笑容,仿佛依旧是那个权倾朝野的司礼监掌印太监。

监刑官身着绯色官袍,手持圣旨,缓步走上刑台。他展开圣旨,高声宣读刘瑾的罪状:“逆阉刘瑾,蛊惑君心,窃弄威权,私藏龙袍,图谋不轨;结党营私,收受贿赂,苛捐杂税,荼毒百姓;滥用酷刑,迫害忠良,罪证确凿,罄竹难书……奉圣旨,判刘瑾凌迟处死,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午时三刻,行刑!”

声音在嘈杂的人声中几乎被淹没,却清晰地传入每个人的耳中。台下瞬间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百姓们挥舞着手中的东西,高喊着“罪有应得”“死有余辜”,气氛热烈到了极点。

午时三刻一到,监刑官掷下令牌:“行刑!”

刽子手是京城有名的“快刀刘”,手持一把锋利的小刀,刀刃在阳光下闪着寒光。他走到刘瑾面前,眼神冰冷,没有丝毫犹豫。第一刀精准地落在刘瑾的胸前,手腕轻轻一旋,一片薄如蝉翼的肉片便被熟练地片了下来,落在铺着粗盐的刑台上,发出轻微的“滋滋”声。

剧痛如同电流般传遍全身,刘瑾浑身一颤,额头上瞬间布满了豆大的汗珠。但他竟猛地昂起头,挣脱了狱卒的按压,瞪着台下那些欢呼叫骂的百姓,嘶声怒吼:“尔等贱民!皆食我禄!若无咱家,尔等早饿死沟壑!安敢如此!”

他的声音嘶哑破裂,如同破旧的风箱,却带着一种疯狂的穿透力。台下的人群瞬间一静,随即爆发出更猛烈的怒潮。“阉狗!你也配说这话!”“还我田来!我爹就是被你逼死的!”“砸死他!”

无数铜钱、石块、烂菜如同雨点般砸向刑台,有的落在刘瑾身上,有的砸在刑台的青石上,发出“噼啪”的声响。刘瑾被砸得头破血流,却依旧狂笑不止,笑声凄厉而癫狂,听得人毛骨悚然。

刽子手眉头一皱,显然没料到这阉人临死还有这般气力。他不再犹豫,手中小刀精准地探入刘瑾口中,手腕用力一旋,一截血淋淋的舌头便被剜了出来,扔在地上。一条野狗不知从哪里窜出来,叼起舌头就跑,引得台下百姓一阵哄笑。

刘瑾的怒吼瞬间变成了喉咙里“嗬嗬”的怪响,混着血沫从嘴角溢出,身体剧烈地痉挛着。他死死地瞪着台下,眼中的毒火几乎要燃烧起来,仿佛要将所有百姓的面容都刻在骨子里。

刽子手不再理会他的挣扎,手起刀落,刀光闪烁间,一片片皮肉被从刘瑾身上剥离。起初,刘瑾还能挣扎扭动,发出痛苦的闷哼,后来便只是无意识地抽搐,身体如同断了线的木偶。血水顺着他的身体流淌,染红了刑台,顺着台边的沟槽往下滴,在地面汇成一滩暗红色的血泊,散发出浓重的血腥味。

台下的百姓们看得群情激愤,有的甚至激动得跳起来。有几个大胆的百姓,竟拿着铜钱,冲到刑台边,呼喊着向刽子手购买那尚带着体温的肉片:“快刀刘,给我一片!我要生啖其肉,为我儿报仇!”“我也要!这阉贼害了我全家,我要让他不得好死!”

刽子手起初不肯,架不住百姓们的哀求与威胁,又得了监刑官的默许,便将一片片刚割下的肉片递给他们。那些百姓接过肉片,毫不犹豫地塞进嘴里,咀嚼着,脸上露出解恨的神情,看得周围的人既惊恐又解气。

据野史传闻,刘瑾的行刑持续了整整三日。第一日,他还能保持清醒,用眼神诅咒着每一个人;第二日,他便陷入了半昏迷状态,只有在剧痛来袭时,才会发出微弱的呻吟;第三日,他的身体已经被割得面目全非,只剩下一口气吊着,直到最后一刀落下,那颗充满不甘与狠毒的头颅被砍下,这场惨烈的行刑才终于结束。

行刑结束后,刘瑾的尸骨被随意扔在刑场,任由野狗撕咬。有商贩见有利可图,便将那些散落的肉片收集起来,风干后装在麻袋里,贩运至刘瑾的故乡陕西兴平。兴平人得知这是刘瑾的肉,深感其辱——乡里出了这样一个巨奸,是整个兴平的耻辱。他们不愿让刘瑾的尸骨污染家乡的土地,遂将所有肉片收集起来,深埋于城外的荒郊,并筑一土冢,不立碑,不植树,人称“秽冢”,意为污秽之所,永世唾弃。据说,那片荒郊从此寸草不生,连鸟兽都不愿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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