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失语之咒(2/2)

往里走了约莫半个时辰,周围的树突然停下不动了,枝叶齐齐往两侧分开,露出片圆形的空地。空地上立着块石碑,碑上刻着“轮回阵”三个字,碑座周围埋着七口棺材,棺盖半开,里面铺着新鲜的苔藓,像刚有人躺过。

“这阵邪乎得很。”达初的金狐尾在半空扫出蓝光,照亮石碑背面的小字,“进阵的人会反复回到同一个地方,除非找到七口棺材的主人,让他们自愿出来,否则一辈子都得在这片空地打转。”

话音刚落,最左边的棺材突然“吱呀”一声弹开棺盖,里面坐起个穿青布衫的老头,头发胡子全白了,却睁着双孩童般的眼睛:“你们看见我家小花了吗?它昨天叼着骨头跑出去,就没回来……”

春桃突然攥紧药篓:“小花?是不是只黑鼻子的土狗?我哥说他在林外捡过只受伤的土狗,取名叫小花!”

老头的眼睛瞬间亮了:“对对!就是黑鼻子!它现在在哪?”

“我哥带着它呢!他说等找到治腿的药,就带小花回家!”春桃的声音发颤,“您是……”

“我是李木匠。”老头掀开苔藓跳出来,棺材突然化作团青烟,“三年前追小花进了这林子,一直困在阵里,总看见小花在前面跑,追过去又变成别的东西……”他往石碑旁的空地一指,那里不知何时多了把刻了一半的木梳,梳齿间缠着根狗毛,“这是我给小花刻的,它总爱啃木头。”

第一口棺材消失时,其余六口棺材同时震动起来,棺盖纷纷抬起,露出里面的人影——有穿嫁衣的姑娘,攥着褪色的红头绳;有戴斗笠的货郎,挑着空扁担;还有个扎羊角辫的小姑娘,怀里抱着只布老虎……

“是轮回阵在逼他们认亲。”毛小方摸着石碑上的纹路,“每口棺材都锁着段执念,得帮他们找到牵挂的人,阵才能破。”

穿嫁衣的姑娘突然开口,声音像浸了水的棉线,又轻又涩:“我等的人,说会骑着白马来接我……他是不是忘了?”

阿秀突然想起什么,从行囊里翻出块玉佩,是之前在骨镇捡的,上面刻着匹小马。“这是在镇外的老槐树下捡的,玉佩背面刻着个‘文’字,你认识吗?”

姑娘的眼泪突然涌了出来,接过玉佩贴在胸口:“是他的!他说等赚够钱就买匹白马……”她的身影渐渐变得透明,棺材也跟着化作青烟,“告诉他,我不等了,我去前头路口等他,省得他找不着……”

随着棺材一口口消失,石碑上的“轮回阵”三个字渐渐淡去,周围的树木开始往后退,露出条蜿蜒的小路。达初的金狐尾扫过最后一口棺材,里面的小姑娘突然把布老虎塞给春桃:“这个给你哥,他上次帮我捡布老虎时,说他妹妹也喜欢这个。”

春桃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攥着布老虎和药篓,跟着众人往小路走。林子里的树还在悄悄移动,但这次它们不再挡路,枝叶在头顶搭成绿棚,漏下细碎的阳光,照得前路亮堂堂的。

“前面该到迷雾渡了。”达初望着路的尽头,那里飘着层粉白色的雾,“听说渡上的船不用桨,靠人的回忆当船票,要是回忆太浅,船就会沉进水里。”

小海突然拍了下手:“那正好!我昨天刚跟春桃学了段她哥编的童谣,说不定能当船票——‘迷踪林,绕啊绕,绕到渡头见船摇……’”

歌声顺着小路飘出去,粉白色的雾里果然传来摇橹声,像有人在回应这不成调的哼唱。春桃望着雾里渐渐清晰的船影,突然笑了,眼里的光比阳光还亮——她知道,再往前走,就能看见哥哥了。

迷雾渡的雾是活的。粉白雾气像无数根软绵的手指,轻轻搔着人的皮肤,带着股甜腻的脂粉香,闻多了头晕目眩。水面上漂着艘乌木船,船身斑驳,挂着褪色的红绸,船头站着个撑篙的老妇,脸藏在斗笠的阴影里,只露出双青灰色的手,指甲长而卷曲,像鸟爪。

“上船的,交船票。”老妇的声音像生锈的铁片在摩擦,篙子往水面一点,船身猛地晃了晃,荡开的涟漪里浮出无数张模糊的脸,全是闭着眼睛的,嘴角却咧着诡异的笑。

“回忆当船票,是吧?”小海往船边凑,刚想开口唱童谣,就被达初拽了回来。金狐尾扫过水面,那些小脸突然睁开眼,瞳孔是黑洞洞的,直勾勾盯着小海的喉咙,吓得他往后踉跄了两步。

“不能说出口。”达初的声音压得极低,狐火在指尖跳动,映出船板上的刻痕——那些刻痕是无数细小的牙印,“这雾会偷话,你说的回忆会被它嚼碎,变成钓饵。得在心里想,想最真的那段,让它自己飘进船里。”

春桃握紧了布老虎,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药篓上的“林”字。她在想哥哥背着她爬山路的样子,他的后背很宽,汗味混着草药香,她说“哥,我长大给你娶个会做饭的嫂子”,他笑着骂“小丫头片子懂什么”,手里却把给她编的草戒指戴得更紧了。

念头刚落,布老虎突然飘了起来,化作道暖黄的光,轻轻落在船板上。老妇的篙子动了动,船身往岸边靠了靠:“够真,上来吧。”

阿秀闭着眼,脑海里闪过火焰剑第一次灼伤手掌的画面——那时她才十岁,握着剑在院子里乱挥,达初的金狐尾突然缠上来,蓝光裹着灼痛散开,他说“傻丫头,灵力得顺着剑走”,尾巴尖扫过她的掌心,带着点痒。那点痒比灼痛更清晰,像刻在骨头上的纹路。

一道金红交织的光从她胸口飘出,落在布老虎的光旁边。老妇的喉间发出“咕”的一声,像是在吞咽,又往岸边送了送船。

轮到达初时,他盯着水面的脸看了片刻,忽然想起第一次化出狐尾的夜晚。那时他才刚成年,躲在山洞里发抖,尾巴上的毛掉了一地,是只瘸腿的老狐狸找到他,用尾巴圈住他说“怕啥,咱们狐狸的尾巴,藏不住就不藏,亮出来才威风”。老狐狸后来被猎人打死了,尾巴被挂在村口的树上,他偷着取回来时,毛都硬了,却还带着点阳光的味道。

蓝光从他眉心飘出,比阿秀的光更亮,像团小太阳,落在船中央时,那些水面的笑脸突然瑟缩了一下,闭上了眼。老妇的手明显抖了抖,斗笠下的阴影动了动:“……好重的念想。”

毛小方搓着手,脸涨得通红。他最真的回忆总带着股铜臭味——小时候跟着爹走江湖,在庙会摆摊算命,爹总把赚来的铜钱往他兜里塞,说“攒着,以后给你娶媳妇”。有次遇到城管,爹抱着算命幡跑,让他揣着钱先躲,他蹲在草堆里数铜钱,听见爹被打的闷哼声,铜钱上的体温烫得他手心发疼。

一串铜钱虚影“叮当”落在船上,老妇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像是被铜钱硌到了。

最后是小海,他急得抓耳挠腮,脑子里全是打架和烤肉,突然想起昨天春桃说的——她哥总把烤好的红薯掰一半给小花,自己啃带皮的硬边。“我……我想不起来别的,就觉得……”他挠着头笑了,“觉得有人愿意把红薯给你吃,比啥都强。”

一道暖橙的光飘上船,轻飘飘的,却让那些闭目的笑脸又睁开了眼,只是这次没了恶意,反而带着点羡慕。

“够了。”老妇篙子一撑,船离岸的瞬间,雾突然变浓,粉白色里渗进了血丝,水面的笑脸全坐了起来,手扒着船帮往上爬,指甲刮得船板“咯吱”响。

“别回头!”达初的金狐尾缠上众人的腰,将他们拽到船尾,“这些是没交够船票的,被雾困在水里,见人就想拖下去当替身!”

阿秀的火焰剑劈出火光,烧得那些手滋滋冒烟,却烧不尽,断了的手指掉进水里,立刻长出新的,反而越来越多。穿嫁衣的姑娘留下的红头绳不知何时缠上了船桨,被雾浸得发黑,突然勒紧,差点把桨拽进水里。

“往船底看!”春桃突然喊道,她刚才弯腰捡布老虎时,发现船底刻着行字——“雾喜甜,忌血”。她咬破指尖,血珠滴在船板上,那些爬船的手果然像被烫到一样缩回水里,雾里的血丝也淡了些。

老妇突然转过身,斗笠掉在地上,露出张布满皱纹的脸,眼睛却是两个黑洞,里面淌着黑血。“你们的回忆太烫……”她的嘴咧到耳根,露出两排尖牙,“得用更凉的东西中和……”

船板突然裂开,露出底下的水——不是普通的水,是墨黑色的,里面浮着无数只手,正托着船底,此刻突然松开,船身猛地往下沉!

“想起来了!”毛小方突然拽出张黄符,往船底的裂缝一贴,符纸燃起绿火,裂缝里冒出白烟,“我爹说过,渡水遇邪,用生前最念的人的头发烧灰,能镇三刻钟!”他从怀里摸出个小布包,里面是撮灰白的头发,是他爹走那年留下的,他一直带在身上。

头发点燃的瞬间,老妇发出刺耳的尖叫,身体像融化的蜡,一点点淌进水里。那些托着船的手也缩了回去,船身渐渐平稳,雾里的血丝彻底褪去,变回粉白色,只是甜香里多了点焦味。

船靠岸时,众人回头看,乌木船正在雾里融化,老妇最后化作团黑泥,被水面的小脸分食干净。春桃的指尖还在滴血,血珠落在地上,长出朵小红花,顺着小路往前飘。

“是哥哥的方向!”春桃追了上去,布老虎在她怀里轻轻颤动,像是在应和。达初的金狐尾扫过船板上残留的血迹,眉头紧锁——那血迹里混着丝极淡的阴气,和轮回阵里某口棺材的气息一模一样。

迷雾渡的雾在身后合拢,像从未存在过,只有船板的焦味还留在衣料上,提醒他们刚才的惊险不是幻觉。小路尽头的树影里,似乎站着个穿青布衫的身影,手里牵着只黑鼻子的土狗,正望着他们的方向。

春桃的脚步突然顿住,布老虎从怀里掉出来,落在地上发出“咚”的轻响——那身影的腿不自然地弯曲着,裤脚渗着暗红的血,和药篓里某株草药的汁液颜色一模一样。

青布衫身影听见响动,缓缓转过身。夕阳的金光恰好落在他身上,将那条不自然弯曲的腿照得清晰——裤脚的暗红果然是血,顺着脚踝滴在地上,在泥土里晕开小小的红圈,与春桃指尖滴落的血珠长出的小红花遥遥相对。

“哥……”春桃的声音发颤,布老虎在地上滚了几圈,停在那人脚边。她怀里的药篓“哐当”一声掉在地上,里面的草药撒了一地,其中就有株带着暗红汁液的“血藤”,正是专治骨裂的药。

那人咧嘴笑了笑,露出和春桃相似的虎牙,只是脸色白得像纸。“傻丫头,哭啥。”他想弯腰捡布老虎,动作却牵扯到伤腿,疼得闷哼一声,扶住了身边的树干。那只黑鼻子土狗趁机叼起布老虎,摇着尾巴跑到春桃面前,把玩具往她手里塞。

“你怎么在这?”达初的金狐尾警惕地扫过四周,狐火在指尖跳动。这人身上的阴气虽淡,却和迷雾渡老妇同源,只是更“鲜活”——像是刚离体不久的生魂。

“来找你妹子。”青布衫男子揉了揉春桃的头发,目光落在她滴血的指尖,眉头一皱,“怎么流血了?跟人打架了?”

春桃突然扑进他怀里,眼泪把他的衣襟打湿了一片:“你不是说去山里采药,三天就回吗?这都半个月了!我以为……我以为你跟爹一样……”

“呸呸呸,说啥不吉利的。”男子拍着她的背,声音放软,“遇着点事,被雾困住了,不是回来了吗。”他看向达初等人,眼神里带着感激,“多谢各位照顾我妹子。”

毛小方把燃尽的头发灰收进布包,挠着头嘿嘿笑:“都是应该的!你妹子可厉害了,刚才用血救了我们呢!”

阿秀的火焰剑还泛着余温,她看着这对兄妹,突然想起达初尾巴扫过她掌心的痒。原来最真的回忆,从来不是多轰轰烈烈,而是有人会把烤红薯掰给你,有人会记着你随口说的“三天就回”。

雾彻底散了,露出后面的村落。青布衫男子的身影在夕阳下渐渐凝实,不再像刚出现时那样虚浮。他牵着春桃的手往村子走,土狗跟在旁边,时不时叼起地上的草药还给春桃。

达初望着他们的背影,金狐尾轻轻晃了晃:“生魂滞留,多半是执念太深。他放心不下春桃,才被迷雾渡的雾勾住了。”

“那他……”阿秀想问什么,却被达初打断。

“放心,”他的狐火映着晚霞,带着点暖意,“春桃的血和毛小方他爹的头发灰,都是‘活气’,能把他从雾里拽出来。过几日,等他执念散了,自然会恢复如常。”

小海扛着银蛇剑,突然拍了下手:“那我们接下来去哪?总不能一直跟着人家兄妹吧?”

毛小方掏出罗盘,指针这次稳稳指向西方:“我爹的笔记里提过,西边有座‘无回城’,里面的人据说能活死人肉白骨,就是进去的没一个出来的……”

“去看看。”达初的声音里带着笑意,金狐尾朝着西方甩了甩,“正好,我倒要看看,什么地方能称得上‘无回’。”

阿秀的火焰剑在夕阳下闪着光,她回头望了眼村落的方向,春桃正踮脚给她哥包扎伤口,布老虎被土狗叼在嘴里,甩来甩去。她转过身,跟上达初的脚步,心里那点关于“灼痛”和“痒”的回忆,突然变得更清晰了些。

迷雾渡的雾彻底消失了,连最后一点甜香都没留下。只有船板的焦味还沾在衣角,像个印章,盖在这段带着血与暖的经历上。前路的“无回城”听起来凶险,但身边的人脚步声整齐,金狐尾扫过草叶的沙沙声、火焰剑的嗡鸣、毛小方摆弄黄符的窸窣声,还有小海时不时的咋呼,凑在一起,倒像是首踏实的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