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7章 暴怒(2/2)
明朝崇祯十二年,因京师锦衣卫查抄京师的建奴细作据点,破获晋商与王朴涉嫌通敌。
证据表明多家晋商表面经营皮货,实则为建奴输送冶铁匠人和军需物资。
而王朴作为大同总兵,默许晋商走私并从中抽成。据查抄消息,晋商每驮货物出关需向王朴缴纳白银二两,仅宣府镇每年收此等白银即达二十万两,相当于该镇两年军费。
据查抄资料所示,王朴还利用职务之便,将蒙古“夷丁”编入私人武装,名义上“剿匪”,实则护送晋商商队穿越长城。
同时晋商通过遍布北方的商业网络为后金提供情报。如晋商王登库的“永兴商号”就定期向皇太极汇报明军布防和粮饷动态,还向清军输送的物资,其中铁器和火药是核心。
而王朴则在战场上则采取“避战保商”策略。去年巨鹿战前便是如此,清军绕道蒙古入侵京畿,王朴便以“大同有警”为由擅自撤军,导致卢象升孤军奋战而死,此举实为保护晋商在宣大的走私线路。
知晓一切的圣上大怒,第一时间下旨让锦衣卫、东厂彻查此事。
同时圣上频发严旨,并点名道姓指出蓟镇总监中官郑希诏,分监中官孙茂霖,顺天巡抚陈祖苞,保定巡抚张其平,山东巡抚颜继祖,蓟镇总兵吴国俊、山西总兵虎大威、宣府总兵杨国柱、游击李重镇、山东总兵刘泽清等,指名以上官军都需全部配合孙传庭、杨凡之战略,不可推诿。
旨意中强硬表示任何临阵退逃、贻误战机、拥兵观望的将领将皆严惩不怠!
与此同时,之前与王朴一同上书反对杨凡、孙传庭主战谋略的辽镇高起潜、兵部尚书杨嗣昌也被这场风波祸及殃鱼。
杨嗣昌被崇祯当面训斥,称要彻查其与此通敌事件的瓜葛,高起潜则被训斥,要其戴罪立功,若是再畏战,哪怕孙传庭尚方宝剑不斩他,战后亦难逃一死。
大势所趋,杨嗣昌不敢再说其他,只顾自证此事他孑然一身,绝无任何瓜葛,高起潜上书亦是自证。
而在风波中心的晋商皆称冤枉,声称愿意配合锦衣卫彻查,王朴更是态度大变,为了防止被认定为通敌,他首先上书表明自己并不知晓此事,定是手下之人私下勾当。
同时王朴为了撇清自己,不敢再消极避战,立刻点齐大同兵马,急行军赶往德州接受孙传庭驱使。
----------------
注释1:
据《明季北略》记载,王朴“与晋商通赂,私放边马”,其部下“多为晋商鹰犬”。崇祯十四年,御史郝晋弹劾王朴“首逃”之罪时指出:“松锦溃败,实因王朴与虏(清军)暗通,故意失期”。这与晋商为后金提供情报的行为相互印证。
清朝内务府档案显示,八大晋商在顺治年间被封为“皇商”,其特权包括“蒙古贸易专营权”和“内务府采办权”,而这些特权的获得,正是基于他们在明末“与辽左通货财,久着信义”的“功绩”。
而王朴虽在崇祯十五年被处决,但其家族成员仍通过晋商网络继续为清廷效力,例如王朴之弟王槐就在天津经营德和隆分号,成为清廷在华北的物资中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