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典槐十六区(2/2)
反正典槐西部虽然相对湿润,但它占地太大了,东部荒漠后少有大风大雨,住这种房间也没啥危险,真遇上沙尘暴之类的了,随便进个邻居家里躲两天就成。
金戈下车环顾四周,随后径直走向一间两层高的老房子。
这里是她的家,她成长的地方,她玩乐的地方。
一楼是一个小卖店,算是附近三个野火镇聚集地唯一的小卖店,周围的人都来她们家买东西,路过的旅客、废土客还能用纯净水宰他们一笔。
幸亏这点,金戈的家里还算是有点钱,足以在金戈展现出天赋的时候供她去上学,也才有了现在的金戈。
而“小卖店家的女儿”这种名号也是社交的好帮手,金戈因此经常能认识很多不同的朋友。
金戈走近推开家门,居然没有想象中那样冷清。老爹在柜台边上坐着喝酒,老妈不知道搁厨房里弄啥东西,但总之是飘出来看上去不太正常的黑烟。
“嗯?没看错吧?怎么突然回来啦?”老爹微微惊呼道,吵到了厨房里的老妈。
于是老妈也从里面探出身来,“哟!金戈怎么回来啦?都不说一声,这饭没你的份哦。”说着又回去鼓捣她的未知料理。
“......金宝啊,其实爸爸不饿,呃,不如吃完再走吧?”如果不是嘴角微颤,眼神侧飘的话,这应该会是一段感人的对话。
“啊哈哈,我最近在减肥啊爹地~实在是不能多吃啊,还是您自己享用吧。”金戈当即拒绝了这份邀请,其实家母做饭并不难吃,但她总喜欢自己乱捣鼓一些奇怪的东西,让人根本不敢赌。
“话说老爹,你们真的不搬进城里住吗?我在爱缇和典槐都都有房子,如果你们想体验自然风光的话,我和布那拉徳区那边的一家旅馆老板认识,可以让他给你们一间房常住,又或者你们想住的近一点可以见见老朋友我也能在工人街区给你们买一间好点的房子,实在不行你们......”
“好了,不要再说了。”对方拒绝了金戈的提议,虽然这件事其实金戈提过很多次他也拒绝过很多次。但这里实在是比较破旧,环境也实在是差,两人年纪大了后肯定过不舒服,所以金戈一直没放弃劝他。
“可是你真的需要好一点的环境了爸,你和老妈又都是旧约教徒,不接受殖装,但如果你再继续住在这里你的肺炎会受不了的!东外环风沙这么大,还满是起亚那边工业区飘来的浓烟运来的废渣,你也不想到时候出门都要带面罩吧!”金戈真的很不能理解父亲的想法,明明有很多解决方法,为什么还非要受这苦,她想不明白的,所以才会又对着对方问道。
“你就真的这么喜欢这里吗?明明大家嘴上说着讨厌里面的人主要都是因为没钱进不去而已。”金戈的语气急了不少,下一次回来不知道又是多久之后,到时候父亲的肺炎可能又会恶化。
“嗯......”他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没有热爱这里,我只是出生在这个地方。(1)但即便如此,这里起码是我出生的地方。它是我的家,陪了我这么多年,一路上起起跌跌。我经常吹着风沙,但也偶尔淋过雨。你说的地方可能都比这里好,我可能去了以后就会爱上那里,但我还是呆在这就好......”
他本想顺势喝口酒,但看着女儿已经有点生气的脸还是悻悻的放下了酒杯说道:“其实我也没有那么虔诚......下周我会去找老李装一个肺的。”
而远在数百公里外的西边地区,坐落于爱缇最核心区域超级商业购物中心,灯光璀璨,人流庞大。
爱缇本就是典槐商业的皇冠,而这里更是皇冠上的宝石。这里寸土寸金,每一块地皮可以是正常人永远得不到的巨富。
无数公司店家在此开设分店,足足40平方公里的占地面积完完全全都是为了商业、商品、商铺!
传闻最鼎盛的时期,仅仅只是这里就足以买下半个工人街区!
在典槐人口中有一句话,全世界都没有一种食物是在阿特鲁斯区找不到的,也没有任何一件商品敢不在爱缇核心区售卖。
而就是这么一块地方,如今又迎来了它的老熟人。
一双闪着金光般耀眼的高跟鞋踏在还带这些湿润的复古地砖上,从后方能看到鞋底耀眼的红。
往上则是她纤细的双腿,她没有穿袜子,但用阔腿低开叉的长裤将腿部遮盖至脚踝上方。上身搭配的对应品牌的官配宽松衬衫但又自己设计了一些饰品的选择。
她的样子看上去就是那种极具气质的名媛,懂行的人一看就知道,她身上的任何一件物品都需要起亚区那里的打工人一辈子也攒不出来的钱。
这套衣服如果让金戈来穿就是霸气飒爽感的女王类型,但穿在她身上却有一种别样的韵味。
当别人都在或忙活着正事或看望亲属的时候,只有她,只有光迩一人,居然真的打扮成杀翻全场的模样,来爱缇享受购物了......
ps:(1)《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