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锁定“船长”真实身份(2/2)

林总队长,我们注意到目标人物吴天雄近期活动异常。

但是,要实施逮捕,我们需要贵方提供符合国际司法协助要求的完整材料。

韩立平立即通过安全通道传输第一批证据:

这是初步证据,包括资金流水、通讯记录和身份确认材料。

视频那头传来快速翻阅文件的声音。

片刻后,张志贤抬起头:

这些证据很有力,但是根据新加坡法律,我们还需要犯罪嫌疑人当前在新加坡境内实施犯罪行为的直接证据。

王大队长忍不住低声嘟囔:这不是为难人吗?

林风不动声色:

张局长,我们掌握吴天雄最近在新加坡指挥了多起针对中国境内的网络攻击。

这是攻击日志和溯源证据。

第二批证据传输过去。

会议室里鸦雀无声,所有人都紧盯着屏幕上张志贤的表情。

六点整,张志贤终于开口:

证据充分。

但是,抓捕需要获得法庭许可,这个过程通常需要24小时。

24小时太久了!

王大队长失声喊道,目标八点就要起飞!

林风保持冷静:张局长,考虑到情况紧急,能否申请特别程序?

视频那头陷入沉默。突然,另一个声音加入对话:

我是新加坡总检察署国际协作处的陈检察官。

根据《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启动快速响应程序。

希望重新燃起。

但陈检察官接下来的话让气氛再次紧张:

不过,我们需要中方派员亲自到新加坡参与联合行动。这是程序要求。

现在安排人员出境根本来不及!

韩立平看了眼手表,已经六点二十了!

林风沉思片刻,突然问道:

如果我方人员已经在新加坡呢?

所有人都愣住了。

林风快速解释:

昨天我让国际合作处派了一个先遣组去新加坡交流学习,现在应该就在新加坡警察总部。

视频那头的张志贤露出惊讶表情:

确实,今早我们接待了中国公安部的交流团队。

带队的是不是李剑锋处长?林风问。

是的。

立即请他参与视频会议!

五分钟后,李剑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

听完情况说明,他立即表态:

我们团队可以立即转为行动组,配合新方实施抓捕。所有人员都具备执法资格。

关键时刻,陈检察官又提出新问题:

根据新加坡法律,外国警务人员不能直接参与逮捕行动,只能协助。

王大队长急得拍桌子: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眼看着就要让他跑了!

就在陷入僵局时,林风突然想到一个方案:

如果以证人身份呢?吴天雄的案件涉及大量中国公民,我方警务人员可以作为案件证人参与指认。

视频两头都陷入沉思。

这个方案虽然存在法律风险,但在紧急情况下确实可行。

六点四十分,新加坡总检察署终于批准特别逮捕令。

视频那头立即忙碌起来,可以听到新加坡警方的调度声。

特警队已经出发。

张志贤在视频中确认,预计十五分钟内到达目标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