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献俘阙下与实物打脸(2/2)
工部的一位郎中也补充道:“殿下,此红夷炮铸造之法,仍显古旧,颇为笨重。我军新炮以新法铸就,用钢更省,身管更轻,而威力倍增!”
这些话,如同响亮的耳光,抽在了那些此前攻击新炮“靡费”、“无用”的官员脸上。事实胜于雄辩,当敌人的“利器和我们更先进的利器”同时摆在面前时,任何关于“奇技淫巧”的贬低都显得苍白无力。
随后,俘虏被押解上前。通译官高声宣读了范·德·桑等人的身份和罪行。当被问及对战败的看法时,范·德·桑面色灰败,用生硬的语调承认:“……明国……新的火炮……和火枪……不可思议……我们……毫无机会……” 这句来自敌人的亲口承认,其分量远比任何自夸都更重。
朝堂之上的余波与“实物”的威力
献俘仪式结束后,相关的缴获物品(包括部分荷兰火枪、军刀、旗帜等)被移送至工部、兵部存验,部分则准备收入内库或武库珍藏。然而,这些实物所带来的冲击,却在接下来的朝会上持续发酵。
那些原本抨击沈惊鸿“靡费”的官员,此刻哑口无言。面对实实在在的、性能碾压敌方装备的缴获物对比,他们无法再睁着眼睛说瞎话,只能转而从其他方面寻找攻击点,例如再次强调海商问题,或质疑如此巨大的投入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但务实派官员岂会放过这个机会?徐光启等人纷纷上奏,详细列举了新式军械在澎湖之战中发挥的关键作用,以及其相对于旧式装备在效率、杀伤力和最终节省(减少人员伤亡、缩短战争时间)方面的巨大优势。他们强调,这笔投入绝非“靡费”,而是“一本万利”的战略投资。
更妙的是,沈惊鸿并未居功自傲。他适时地上了一道奏疏,除了例行谦逊和为下属请功外,重点提出了两点:
第一,“技术验证与体系优势”。他并未提议“仿制”荷兰火炮——在他这位拥有后世灵魂的人看来,这些前装滑膛炮无论结构还是理念,都已远远落后于他主导设计的、融合了后装、线膛、定装弹药等接近近代理念的新式火炮。他在奏疏中明确指出:“……红夷火炮,虽显粗壮,然观其构造,仍是旧法,与我朝新炮相较,犹若弓弩之于火铳,代差已现。此战之胜,非侥幸也,实乃火炮射程、精度、射速及弹药效能全面超越之必然。缴获此物,正可验证我军技术路线之正确,并警示吾辈,固步自封之危。” 这番话,直接将荷兰火炮定位为“落后验证物”,反而更加凸显了明军新式火炮体系的先进性和前瞻性。
第二,“技术扩散与产能提升”。他提出,在确保核心机密(如高级钢材配方、膛线拉制技术、底火配方等)的前提下,可以将部分相对成熟、已形成“代差”优势的新式军械制造技术(如定装弹药壳的标准化生产、简易瞄准具的制造、部分零件的标准化加工),有限度地向几个主要的官营军工作坊推广,并统一关键标准和口径,以快速提升全军基础装备水平,应对日益严峻的边防和海防压力。他强调,这并非简单的技术下发,而是建立一套以京城“精密制造局”为技术源头和标准制定核心的、可控的军工生产体系。
这两点建议,既展现了其超越时代的眼光和强大的技术自信,又将议题从“该不该造”引导至“如何建立更高效、更先进的军事技术体系”,巧妙地化解了“靡费”的指责,并将话语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太子朱常洛自然是大力支持,当场批示:“沈卿所奏,洞见深远,着该部速议行之!”
这一轮交锋,凭借着澎湖缴获的“实物”证据和沈惊鸿展现出的、仿佛居高临下审视“落后技术”的绝对自信,务实派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沈惊鸿的声望如日中天,连带着“格物学堂”和相关的技术项目也获得了更多的关注和潜在的资源倾斜。他所描绘的那个以先进技术为核心的军事革新蓝图,第一次如此清晰而有力地在朝堂之上展现其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