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报纸发刊,记者采访赵大妈(1/2)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八日的清晨,巷口报亭前,比往常多了几分异样的聚拢。刚送到的《北京晚报》还散发着新鲜的油墨气味,头版下方一块醒目的加框公告,像一块冰冷的铁牌,攫住了所有早起遛弯、买早点、送孩子上学的人的目光。那标题黑体加粗,透着不容置疑的权威:

“关于《小螺号》《我和我的祖国》《粉红色的回忆》三首音乐作品版权确认及未经授权严禁演出的严正声明”

公告正文措辞严谨,援引了最新的着作权法条款,明确宣布经核实,这三首广为传唱的作品版权均归属原作者许愿所有,并已完成正式登记(登记证号清晰在列)。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版权人许愿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演出、录制音像制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等)使用上述作品。落款是北京市版权局和相关的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盖着鲜红的公章。

“哎哟喂!这…这不是林小曼成天唱的那几首歌吗?”一个提着菜篮子的大妈惊呼出声,眼镜都快滑到了鼻尖。 “白纸黑字,登报了!版权是人家许愿的!不让唱了!”旁边一个老爷子扶着自行车把,摇着头,啧啧有声。 “我就说嘛!离了许愿,她林小曼还能唱啥?这下好了,老本都让人端了!”另一个声音带着点幸灾乐祸的尖锐。

报纸被争相传阅,议论声像炸开的油锅,迅速从报亭蔓延开去。那三首歌的旋律,曾经多么熟悉,飘荡在春晚的舞台,回响在无数录音机里,萦绕在歌舞团的排练厅。而此刻,这则冰冷的公告,像一道突然落下的闸门,将它们与那个曾经的首唱者彻底割裂开来。消息像长了翅膀,顺着胡同、电线杆、自行车铃铛,飞快地传遍了四九城。

东方歌舞团的排练厅里,晨功刚结束。年轻的学员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休息,一份被匆匆带来的报纸在她们手中传递,压低的、难以置信的议论声嗡嗡作响。

“真的假的?林老师的歌……不能唱了?” “报纸都登了!版权是许愿老师的,没授权就是不能用……” “我的天……那林老师以后……” “嘘!小声点!别让林老师听见!”

目光若有若无地瞟向不远处的把杆。那里,一个穿着练功服的窈俪身影正对着镜子,专注地拉伸着腿部的线条,似乎对身后的骚动毫无察觉。只是,那镜中映出的脸庞,线条绷得有些紧,原本应该流转着艺术神采的眼眸,此刻却像蒙上了一层冰霜,定定地看着镜子里某个虚无的点。她维持着那个优美的姿势,仿佛一尊凝固的雕塑,只有微微急促起伏的胸口,泄露了平静表象下的惊涛骇浪。终于,那身影猛地收回腿,甚至没和任何人打招呼,一把抓过挂在把杆上的外套,几乎是冲出了排练厅的门,留下身后一片愕然又带着复杂情绪的目光。

巷子中段,靠近那棵老槐树的地方,却意外地聚着一小撮人。一个穿着米色风衣、拿着采访笔记本书的年轻女记者,正将话筒伸向一位情绪激动、嗓门洪亮的老人——正是赵大妈。

赵大妈今天像是要把积压了多年的话都倒出来,她拍着大腿,对着话筒,也对着周围几个竖起耳朵听热闹的街坊,声音又高又急,带着毫不掩饰的愤懑:

“……记者同志,你是不知道哇!当初看着挺好一姑娘,文文静静,跳舞的,身段模样都没得挑!谁成想啊谁成想!”她痛心疾首地摇着头,“这人是会变的!有了点名儿,就不知道自个儿几斤几两了!忘了根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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