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元宇宙版权大战(2/2)

仲裁结果毫无悬念:李斯代表仙秦帝国胜诉。“模因快闪族”被判定严重侵犯数字肖像权、名誉权及特定短语版权,应立即下架并销毁所有侵权产品,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而李斯提出的赔偿方案,则再次展现了他作为法家集大成者的“创造性”。他拒绝了天文数字的能源币赔偿,而是向仲裁庭申请了一项特殊的、带有鲜明李斯烙印的惩罚:

“该文明需举全族之力,在灵网公证频道,连续不间断、一字不差地背诵《秦律》核心条文十万遍,以此弥补其对我大秦法度精神造成的‘精神损失’!”

此判一处,宇宙哗然。这无异于一场文化层面的“连坐”酷刑。于是,在接下来的漫长宇宙时间里,所有灵网用户都能在特定频道,看到“模因快闪族”的全体成员(从最高长老到刚学会说话的幼崽),排着整齐的队列,面容愁苦地、用带着各种口音的宇宙通用语,一遍又一遍地诵读着:“《秦律·田律》曰: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堤水。不夏月,毋敢夜草为灰……”、“《秦律·杂律》:擅兴奇祠,赀二甲……”

据说,该文明在背诵到第三万遍时,其社会内部自发形成了多个“《秦律》学习互助小组”;背诵到第七万遍时,该文明的首席外交官在梦中都能将《法经》倒背如流;待到十万遍完成,整个“模因快闪族”已然成为了宇宙中除仙秦本土外,最精通《秦律》的文明之一,其成员日常生活中言必引法条,行必循规矩,彻底被“李斯式”的法治精神所“净化”。

李斯通过这场官司,不仅扞卫了(他认为的)帝国尊严与版权,更成功地进行了一次另类的、强制性的普法输出。从此,宇宙间再无人敢轻易盗用陛下与重臣的“知识产权”,毕竟,谁也不想成为下一个需要靠背诵十万遍《秦律》来治疗“精神损失”的“模因快闪族”。而李斯那着名的“皱眉表情”,也因其在这场大战中的核心地位,反而变得更加 iconic,只是这一次,再无人敢将其制成表情包——至少在明面上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