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李斯的终极造物(2/2)
3. 边界行为禁令:严禁任何形式的向游乐园边界外‘虚无’区域投掷、倾倒、排泄或‘投喂’任何物质、能量、信息及概念性存在。尤其严禁泡泡文明向虚无区域投喂自身分裂体或同类(无论出于玩耍、祭祀还是尝试繁殖等任何目的)。
这一条,据说源于开园初期,几个泡泡文明的小家伙觉得“虚无”看起来“饿”了,好心地将自己的几个小泡泡分身丢进去“喂它”,想看看会发生什么。结果导致边界规则出现微小但极其诡异的扰动,蒙恬的“安全教育广播”都卡顿了一下,吓得蒙恬差点启动最高级应急预案。此条款针对性极强,被泡泡文明私下称为“针对泡条款”,但也确实有效防止了某些文明试图用“虚无”当垃圾场甚至进行危险实验的行为。
4. 形态兼容性放弃:游客确认并接受,在游乐园内可能因设施效应或其他游客行为,遭遇自身形态、性质、存在状态的临时性或永久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相位偏移、维度转换、元素重组、概念附加或剥离等)。园方除提供必要的、符合基础安全的‘规则急救’外,不承诺保证每位游客形态的初始状态完整性。
这意味着,如果你是一个水元素生命,在玩的时候不小心被某个路过的火焰文明游客烤干了一半,或者你是一个实体生命,在某个区域突然变成了二维投影,只要没危及核心存在,园方原则上……不管。这迫使许多文明游客自发组成了“互助小组”,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奇葩形态变化。
5. 感官冲击预知:游乐园内部分设施、广播、或其他游客可能产生超出常规认知范畴的感官、精神及逻辑冲击(例如蒙恬将军的安全教育广播、胡亥主任的艺术装置等),游客确认自身心理承受能力足以应对,并自愿放弃因上述冲击导致不适而向园方追责的权利。
这一条,被普遍认为是将蒙恬的魔音和胡亥的某些“精神污染”级艺术创作合法化的护身符。
这份《霸王条款》以其严苛、周密、以及那种“爱玩玩不玩滚”的冷峻气质,迅速成为了仙秦文明游乐园的另一道“风景线”。有文明戏言,进入游乐园前,最好先让自己的文明最顶尖的法学家和逻辑学家研究三天三夜这份条款,否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但也正因如此,游乐园的运营风险被降到了最低。李斯用他最擅长的规则,为这片“无中生有”的乐土,构建了一道无形的、却无比坚固的规则屏障。从此,仙秦管理层在面对任何投诉和纠纷时,都能气定神闲地祭出这份“终极造物”。
嬴政在审阅这份条款时,只是淡淡评价了一句:“李斯之法,森严如狱,然,亦为此地‘乐趣’之边界所在。”
或许,在这种极致的规则限制下,那迸发出来的、小心翼翼在条款边缘试探的“乐趣”,才更加显得珍贵和刺激?至少,万界文明的游客们,在签署(或者说被烙印)了这份条款后,玩得更加“放心”——或者说,更加“绝望”地放飞自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