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约法三章(2/2)

1. **资源共有,工分分配:** 双方合并所有粮食、工具等资源,统一登记造册,由议事会共同管理。实行工分制,按劳分配食物等生活必需品。

2. **集体决策,议事会主导:** 成立七人议事会(林大山、林晚、谢景珩、赵铁柱、李老里正、王莽、何先生),负责日常事务决策、工分核定、纠纷调解等重大事项。

3. **分工合作,共同防御:** 所有壮劳力混合编组,轮流负责警戒、狩猎、取水、基建等任务。老弱妇孺从事力所能及的采集、缝补、炊事等工作,亦计工分。

章程草拟完毕,由谢景珩和何先生共同执笔,誊写了两份(虽然纸张匮乏,是用烧黑的树枝写在相对平整的树皮上)。双方代表郑重地按下了手印(或用炭笔画押)。

当这份沉甸甸的“约法”完成时,夕阳已经西斜。尽管每个人都很疲惫,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在心中涌动——他们不再是两群各自挣扎的乌合之众,而是一个有了初步秩序和共同目标的集体。

“既然如此,事不宜迟。”李老里正站起身,对着林大山和老村长等人深深一揖,“我们这就回去,动员大家,明日便搬过来!从此以后,同舟共济,生死与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