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骑兵部队的组建(1/2)

墨尔本郊外的草原上,晨雾还未散尽,三十匹澳洲野马正扬蹄嘶鸣。天宇站在高坡上,看着骑手们翻身上马,马靴踏在马镫上的脆响混着马蹄声,在旷野里荡开层层涟漪。“从今天起,自治领骑兵营正式成立。”他挥了挥手里的望远镜,镜片反射着初升的阳光,“目标——三个月内,让这支部队成为敌军补给线的噩梦。”

一、选马:荒野里的“驯化之战”

澳洲的野马是出了名的烈,尤其是内陆草原上的“赤风”种群,鬃毛如焰,跑起来像贴着地面的火流。负责选马的老牧民巴顿曾拍着胸脯保证:“能驯服赤风的骑手,才能算真正的骑兵。”可当第一批野马被赶回营地时,所有人都傻了眼——这些马见了人就扬蹄刨土,骑手刚靠近就被甩得满地滚,有匹黑马甚至挣断了缰绳,把马厩的木栏撞出个大洞。

“硬驯不行。”天宇看着被马甩到草地上的士兵,眉头微皱。巴顿蹲在马群旁,手里攥着一把晒干的苜蓿草,突然吹了声奇特的口哨。正在躁动的野马们竟渐渐安静下来,有几匹还试探着朝他靠近。“这些马认熟味,”巴顿笑着把草递过去,“得让它们先闻惯咱们的气味,知道咱不是来抢地盘的。”

接下来的半个月,士兵们每天带着苜蓿草蹲在马厩旁,给马梳毛、喂水,说话时故意放低声音。骑兵营的李队长从前是马戏团的驯马师,他发现赤风马对金属声特别敏感,就把马镫换成了牛角的,马鞍也拆去了多余的铁件。当士兵老王第无数次被甩下来,却爬起来继续递草时,那匹最烈的红马突然用鼻子蹭了蹭他的胳膊——这是驯服的信号。

选马大会那天,巴顿让三十匹野马站成一排,骑手们蒙上眼睛,凭着马的呼吸声选伙伴。李队长摸到一匹马的脖颈时,指尖被轻轻舔了一下,他笑着扯掉蒙眼布:“就它了,通人性。”那匹白马后来被取名“踏雪”,成了骑兵营的旗舰坐骑。

二、铸械:马枪与马刀的“破茧之路”

“普通步枪太长,马背上不好瞄准;老式马刀太沉,挥久了胳膊酸。”武器师老赵拿着图纸发愁,天宇却指着仓库里堆着的英军淘汰火枪:“改。”他让人把枪管锯短十五厘米,加装折叠枪托,试射时竟能在奔跑中打中三十米外的陶罐。“马枪要的就是快准狠,不用追求射程。”

马刀的改造更费功夫。老赵原本想沿用骑兵传统的直刃刀,天宇却让人找来澳洲特产的“铁桦木”,把刀柄换成实心木柄,刀刃磨成弧形。“砍劈比刺击更实用,”他挥着样品刀劈向木桩,木屑飞溅,“你看,弧形刃能顺着马的冲力带开伤口,杀伤力更大。”

第一批改良马枪试装那天,李队长骑着踏雪冲刺,马枪抵肩射击,三发子弹全中靶心;他反手抽出马刀,借着马速劈断了悬在空中的麻绳,绳上挂着的陶罐落地时才裂开。“成了!”士兵们欢呼起来,老赵抹了把汗,把刻着“自治领骑兵营”的铭牌钉在了枪托上。

三、练阵:在尘土里磨出默契

骑兵训练从“人马同步”开始。士兵们每天牵着马在草原上散步,喊着“左、右、停”的口令,让马熟悉指令。李队长发明了“口哨密码”:短哨代表加速,长哨代表转向,三短一长是集合。有次深夜紧急集合,哨声划破夜空,三十匹马竟比士兵先在操场站成了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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