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9章 能量之泉与规则之扰(1/2)

“初生之域”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对“意识能量”这一核心资源的深入理解与管理。共议庭成立的第一个专项小组——“能量协调委员会”,由杨教授主导,汇集了来自各领域的专家,开始系统地研究意识能量的产生、流动、消耗与恢复规律。

他们很快发现,意识能量并非凭空产生。其主要来源有几个方面:

首先,是集体意识场本身维持稳定运行时,自然逸散出的基础能量,如同恒星的辐射,虽然稀薄,但遍布整个“初生之域”,是所有意识体维持存在的“背景辐射”。

其次,是意识体在深度思考、创造性活动或高度专注时,会与集体意识场产生更强烈的共鸣,如同投入湖面的石子,自身消耗能量的同时,也会激荡出额外的、可供汲取的能量涟漪。这种活动被定义为“高共鸣行为”,是提升整体能量水平的关键。

再者,是一种尚未完全明了、似乎与“初生之域”本身规则相关的深层能量脉动,它缓慢而稳定,如同星球的地热,被暂时命名为“本源之流”。

基于这些发现,“贡献度体系”有了初步的量化标准。维持公共共识、参与集体建设、进行知识探索和艺术创作等高共鸣行为,都会被记录并转化为“贡献点数”,这些点数可以兑换更宽松的个人规则定义权限,或在必要时申请额外的意识能量补充。

一套初步的、基于共识的能量循环与经济体系开始缓慢建立。

然而,规则的微观定义权,依旧是个棘手的难题。

“秩序区”与“自然区”交界处的规则冲突,在共议庭调解下暂时达成了妥协——划定了一条“缓冲带”,双方均不得在此进行过于极端的定义,保持了基本的通畅与和谐。但这只是权宜之计。

更令人头痛的案例发生在一位名叫莉娜的年轻觉醒者身上。她来自一个热爱音乐的文明,在获得个人空间的定义权后,她将自己的居所定义成了一个不断流淌着复杂交响乐的结构。这本是无伤大雅的喜好,但她对音乐的热爱过于强烈,其定义的“音律规则”竟然开始微弱地影响周边区域的能量流动频率,导致附近几位需要高度安静进行数学推演的科学家意识体烦躁不堪,无法集中精神。

“这是意识污染!”一位科学家气愤地向共议庭投诉。

“我只是在享受我的基本权利!”莉娜感到委屈。

这类因个人偏好无意间干扰他人的事件层出不穷。共议庭意识到,仅仅划定物理(或者说,意念)边界是不够的,必须对规则定义的“辐射范围”和“影响强度”建立更细致的规范。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