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8章 ∶镜中灰衣客(1/2)
光回来了。
不是从远方归来,不是乘着风、踏着云,更不是被谁呼唤着、牵引着——他是“回来”的,像一滴水落回深潭,像一粒尘坠入故土,像一缕游魂终于寻到了自己该栖息的躯壳。可这“回来”,却带着一种令人脊背发凉的迟滞感:仿佛时间在他身上打了个结,而结解开时,线头还缠在昨夜未散的雾里。
他在自己家客厅沙发上醒来。
不是床,不是卧室,不是任何一处本该安眠的地方。是沙发——那张灰褐色布艺、扶手处已磨出毛边、坐垫凹陷得如同被岁月压弯了腰的老沙发。他后脑枕着一只掉絮的荞麦皮靠枕,颈侧压着半截没拆封的薄荷糖包装纸,糖纸在晨光里泛着幽微的银光,像一小片凝固的霜。他睁眼时,眼皮沉得像坠了两枚铜钱,睫毛上还沾着一点干涸的盐粒,不知是泪,是汗,还是昨夜未曾擦净的某种冷湿。
窗外天光微明。
不是破晓,不是鱼肚白,而是那种混沌初开、阴阳未分的“微明”——天幕低垂如浸过水的宣纸,青灰中浮着一层极淡的蟹壳青,云絮凝滞不动,仿佛被谁用墨汁稀释后,又刻意悬停于半空。远处楼宇轮廓模糊,玻璃幕墙尚未反光,整座城市尚在将醒未醒的屏息之中,连鸟鸣都未起,只有楼道里一声金属门锁“咔哒”轻响,遥远得像隔着三世。
手机屏幕亮起,幽蓝冷光刺入瞳孔:5:13 am。
不是5:12,不是5:14,是精确到秒的5:13。他盯着那数字,指尖无意识摩挲屏幕边缘,指腹触到一道细微的划痕——那是上周三他摔过一次手机留下的,可此刻那划痕的位置,却比记忆里偏右三分。他心头一跳,下意识翻转手机,背面光滑如新,连出厂时贴的防伪膜都完好无损,可这台手机,明明已在三天前被他亲手砸进洗手池,碎屏裂成蛛网,电池弹出半寸,再没亮过。
昨夜记忆如潮退去,只余疲惫。
不是遗忘,是“退”。潮水退得极快,极静,不卷沙,不带声,却把所有细节都卷走了,只留下滩涂上湿漉漉的倦意,沉甸甸压在骨缝里。他记得自己在跑,赤脚踩过冰凉瓷砖,记得喉头有铁锈味,记得有人在他耳边反复念一句听不清的旧谚:“灯灭三更,人归非人……”可那声音忽远忽近,像隔着一层厚棉被,又像从一口枯井底浮上来。他努力去抓,记忆却如握不住的流沙,越攥越空。最后只剩一种本能:逃。逃向光,逃向门,逃向“家”这个字所锚定的坐标——于是他推开了那扇门,跌进这间客厅,倒在沙发上,沉入一片无梦的黑。
他起身倒水。
动作缓慢,关节发出轻微的“咯”声,像久未上油的木轴。赤脚踩在地板上,凉意顺着足心直冲天灵——这凉不似寻常晨寒,而是阴湿的、带着地气的凉,仿佛地板之下,并非水泥楼板,而是三尺厚的陈年青砖,砖缝里渗着百年未干的潮气。他走向厨房,脚步在寂静中格外清晰,每一步都像踩在空鼓的鼓面上,咚、咚、咚……可这声音,竟比他自己的心跳慢了半拍。
路过玄关镜。
那面镜子悬在入户门右侧,宽约四十公分,边框是褪色的黑漆木,雕着褪尽朱砂的蝙蝠纹。镜面不算新,左下角有一道细如发丝的裂痕,呈蛛网状蔓延,是他去年搬家时磕碰所致。他素来不爱照镜,嫌它映人太真,照心太狠。可今晨,他脚步却不由自主地顿住。
镜中,他穿着睡衣。
靛青色纯棉短袖睡衣,胸前印着褪色的小熊图案——那是他三年前网购的赠品,洗过二十七次,领口已松垮变形。头发凌乱,额前几缕湿黏地贴着皮肤,发尾还沾着一点可疑的灰白粉末,像是香灰,又像是陈年墙皮剥落的碎屑。他抬手,想拨开那缕头发。
可当他抬手揉太阳穴时——
镜中那只手,袖口下,露出一截灰布衫。
不是睡衣的袖子。
是灰布衫。
粗粝、僵硬、泛着陈年浆洗后的死白,布面经纬粗疏,针脚歪斜,袖缘还残留着一圈早已发黄的暗红绣线,绣的是一朵半凋的莲——花瓣蜷曲,蕊心空洞,像一只闭紧的眼。那灰布衫的袖口,正严丝合缝地覆在他睡衣袖口之上,仿佛两层皮肉叠生,又似一件寿衣,悄然套上了活人的臂膀。
他猛地缩手。
镜中人也缩手。
可就在手臂回落的刹那,那截灰布衫的袖口,竟随动作微微滑下寸许,露出腕骨下方一道细长旧疤——那疤他认得,是十二岁那年被祠堂门槛绊倒,碎瓦片割开的,愈合后弯如新月,位置分毫不差。可问题在于:这道疤,早在五年前一场高烧后,就随着整条左臂的皮肤一起,被医生诊断为“神经性色素脱失”,彻底褪成了与周围肌肤无异的浅粉。它不该是深褐的,更不该在镜中如此清晰、如此狰狞。
他屏住呼吸,再次抬手,极慢、极稳,将睡衣袖子往上捋至小臂。
皮肤裸露——苍白,微凉,血管淡青,唯独没有那道疤。
他死死盯住镜面。
镜中,那只手臂依旧裹在灰布衫里,袖口之下,疤痕如烙印般凸起。
他咬牙,左手猛然探出,一把抓住镜中自己的右手手腕——想扯下那截布料,想撕开这荒诞的幻象!
指尖触到镜面的瞬间,一股刺骨寒意炸开!
不是玻璃的凉,是冻土深处涌出的阴寒,顺着指尖直灌入脉,刹那间,整条左臂失去知觉,皮肤泛起青灰,指甲盖下迅速漫开一层浊黄,像隔夜茶渍。他惊得甩手,踉跄后退半步,后腰撞上玄关矮柜,“哐当”一声,柜上那只祖传的紫砂茶宠“抱瓮童子”应声滚落。
他俯身去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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