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内蒙古贾净博涉黑案(1/2)
一、权力的游戏:从街头混混到ga局长
2019年10月28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政府副旗长、ga局党委书记、局长贾净博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正式宣布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一消息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人们不敢相信,这位曾在当地呼风唤雨的\父母官\,竟会突然落马。
贾净博,19账薄及会计凭证1100多册,调取查阅有关案卷300多册,实施搜查行动56次,共讯问犯罪嫌疑人1201人次,询问证人1869人次,制作案件情况分析表、财产情况分析表、犯罪嫌疑人情况分析表1500多份,制作、更新案件侦办进度监督图纸198张,装订案卷563卷约10万页,制作起诉意见书共224页10万余字。
这种高强度、高效率的侦查工作,充分展现了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和能力。专案组的辛勤付出,最终将贾净博及其犯罪团伙绳之以法。
4.3 天网难逃的抓捕
2019年10月28日,官方宣布贾净博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1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扫黑办发出通告:近期,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与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依法对以贾净博为首盘踞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拉特前旗等地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进行立案侦查。现已抓获贾净博、贾林霖、贾志军、李蕊、刘长江、韩勇、刘钢、丁根柱、张福昌、段宝、乔卫东、于彦军、王强、管锐锋、王海潮、徐小龙、冯金湖等3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其中10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该犯罪组织长期组织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合同诈骗、故意伤害、串通投标、非法采矿、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当地社会秩序。
2020年3月,贾净博集团被一网打尽。2020年6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微信公号消息指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对以贾净博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五、法律审判:正义的裁决
5.1 庭审过程与指控
2020年7月20日上午,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贾净博等61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
起诉书显示,贾净博名下的公司包括巴彦淖尔市腾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泰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巨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金凯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泰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
2020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贾净博等人涉黑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5.2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被告人贾净博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矿罪、贪污罪、受贿罪等17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刘长江、韩勇、段宝等40名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采矿罪等23项罪名,分别被判处十八年到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
其余20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串通投标罪等,分别被判处四年到一年有期徒刑不等。
同时,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罪名和情节,分别判处不同数额的财产刑。
法院审理认为,以被告人贾净博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贾净博作为组织者、领导者,应当对其所犯罪行和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其他组织成员应当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5.3 保护伞的查处
2019年12月30日,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发出《关于敦促为贾净博等人涉黑涉恶犯罪集团充当\保护伞\及与贾净博等人有不正当往来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投案交代问题的通告》:为严肃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正告为贾净博等人涉黑涉恶犯罪集团充当\保护伞\及与贾净博等人有不正当往来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认清形势,打消侥幸心理,主动投案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
2014年至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原副厅长吴铁城在担任巴彦淖尔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期间,收受贾净博贿赂,为其提拔担任公安局政委和局长职务提供帮助。贾净博、吴铁城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六、案件影响:黑色帝国的崩塌与反思
6.1 涉案资产与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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