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崇左江州血案(2/2)
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廖宇坤也多次组织召开案件研判会,与专案组民警一起分析案情,寻找破案线索。尽管每次几乎无功而返,尽管嫌疑人依然杳无音信,但二十多年来,前前后后几代刑警就是凭着这股执着,追逃的脚步从未停止。
五、跨区域协作锁定嫌犯
2023年初,案件终于出现了转机。在杭州、四川警方的大力支持下,江州警方成功锁定了嫌疑人的藏身之处。这一突破得益于近年来警方在大数据和信息化方面的建设,以及跨区域警务协作机制的完善。
专案组民警立即飞赴四川,准备实施抓捕行动。尽管时间已经过去23年,邓某建的体貌特征可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长期查阅卷宗、反复研判推理,犯罪嫌疑人的形象早已深深地刻在办案民警的脑海中。
当民警们第一眼见到\甘某\时,直觉已经让他们认出这就是让江州公安苦苦追寻23年的邓某建!经过进一步确认,\甘某\正是\张某青被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邓某建。这一刻,所有参与追捕的民警都激动不已,这个纠缠在几代刑侦人心中多年的心结终于要解开了。
六、嫌疑人落网与供述
2023年5月15日,在四川警方的协助下,江州警方成功将邓某建抓获。当冰冷的手铐铐住邓某建的双手时,他并没有反抗,反而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他对民警说:\23年了,胆战心惊的日子总算到头了,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
在审讯过程中,邓某建如实供述了当年的犯罪经过。他表示,当时因为一时冲动,做出了无法挽回的事情。事后他非常后悔,但又不敢面对自己的罪行,只能选择逃亡。谈到家中23年未联系的母亲,邓某建追悔莫及,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据邓某建交代,当年作案后,他仓皇逃窜藏到山上,听到村民议论说张某青被捅身亡后,内心极度恐惧的他于当晚悄悄爬上货车离开濑湍。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查,他隐姓埋名辗转躲藏于浙江、四川各地之间,不敢使用身份证,不敢去正规工厂打工,不敢和家人联系,不敢跟周围人交往。
在23年的逃亡生活中,他很少睡过安稳觉,生怕警察会找到他,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他从来不敢对他人透漏自己过去的半点信息,平时只能靠给别人打临时工维持生活,做过电焊工、帮人家割过稻谷,也在黑厂子打过工,每天战战兢兢,度日如年。
七、案件后续
2023年5月19日,邓某建被江州公安依法刑事拘留。随后,案件被移送至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邓某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致人死亡,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听取了被害人亲属的意见,了解他们的诉求。被害人亲属表示,23年来,他们一直生活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中,希望法律能够严惩凶手,还他们一个公道。
2023年10月,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邓某建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大量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证明邓某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邓某建在法庭上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悔罪。他说,这23年的逃亡生活让他受尽了折磨,他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希望以此减轻自己的罪孽。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邓某建因琐事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考虑到邓某建在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已过多年,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处邓某建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判决宣告后,被害人亲属表示接受法院的判决,认为这是对逝者的告慰,也是对生者的慰藉。而邓某建在听到判决结果后,脸上露出了复杂的表情,既有对自己罪行的悔恨,也有对未来的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