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呼格吉勒图案(1/2)

一、公厕惊现女尸:报案者成嫌疑人

1996年4月9日晚,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夜空中飘着些许凉意。19时45分左右,2了大量案卷材料,听取了申诉人、辩护人和检察机关意见,进行了多次评议,最终得出结论。

九、国家赔偿:无法挽回命

呼格吉勒图案再审改判无罪后,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2014年12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内法赔字第00001号国家赔偿决定,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呼格吉勒图生前被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40元。

具体来说,这笔国家赔偿金包括:支付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元,这是按照国家2013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元x20所得数字;支付呼格吉勒图生前被羁押60日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40元,这是按照国家2013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200.69元x60所得数字;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zjp向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公开道歉,赔偿.40元,并依法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对26人进行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等。

然而,再多的金钱也无法挽回呼格吉勒图年轻的生命,也无法弥补其父母失去儿子的痛苦。正如一位评论者所说:\虽然最后他的父母获得了206万的国家赔偿,但是那个鲜活的18岁少年却再也无法归来。\

十、追责与反思:案件背后的深层问题

呼格吉勒图案pf后,追责工作随即展开。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成立调查组,对检察系统造成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人员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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