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群像文完结后(三十四)(2/2)

这样的出生入死,梁清溪理解他们的心软也痛恨他们的回头,恨不得叫他们知道那几个人爱到发痴发狂还要找替身的行径,又不想让他们知道这样说不清的恶心事。

她心里头发凉,对待发小们也忽冷忽热的,消息灵通的几个猜是长辈们徇私让她心里难受,却都不知道怎么评价叔叔们的行为。

都说小孩子不该看这种事情,可是哪怕长大了,他们也觉得这种事情实在是轻不得重不得。

轻了就反复咀嚼着违反公序良俗,吞吞吐吐着恶心二字骂不出来;重了又知道没有杀人放火,只是从男女私情延伸到了违法乱纪。

说到底,那个奇怪的女人自己确实是杀人未遂,可是叔叔们为什么一定要替她脱罪?

好像说来说去,只能骂他们人品败坏了。

“你们不能直接说出口,”梁清溪却撤回了一部分直接质疑出口的消息,又保护了他们,“因为他们,和很多没有后来的人们一起,带来了我们的今天,他们曾经战斗过。”

“可是英雄也变坏了呀!”有人这么说。

可是同人女主终究没有凭缓刑逃过牢狱,那几个也确实被打落到底不得翻身。

人的伟大和他的私德是不冲突的。

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人既能守着糟糠之妻白头到老,也能抛下老妻幼子和年迈的父母,有一个更体面的新家,抛弃双亲与妻儿,娇妻幼子腐朽了钢铁般的意志,于是温柔刀就割开了心中牢固的信念,也丢弃了道德。

但是他们从来没有亲自犯错,没有犯下刑法中的罪行,他们只是喜欢一个女人很多年,然后找了一个和她一模一样的女人,几个男人共享一个妻子。

恶心,不道德,甚至因为他们并没有结婚,所以在法律意义上并没有违反一夫一妻制和重婚罪,禁止的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他们竟然没有违反法律,只是道德低下。